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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规制论文范文 论婚内侵权其法律规制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专科论文 原创主题:法律规制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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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依法结合的伴侣.在法律上,夫妻双方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然而,家庭暴力、 等严重侵害夫妻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普遍存在.笔者对婚内侵权的特点、类型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构建我国婚内侵权制度的构想.

一、婚内侵权的特征分析

婚内侵权行为发生在夫妻之间,故具有以下特征:

(一)婚内侵权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侵权行为必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婚内侵权不能成立.

(二)婚内侵权行为的客体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权或人身权

它的表现形式通常为:家庭暴力、 遗弃、转移隐匿夫妻财产以及侵害配偶权等的行为.

(三)婚内侵权要求侵权人要有主观过错,且以故意为限

过失是否构成婚内侵权,学界内存在争议.①笔者认为,将婚内侵权的主观过错界定为故意,较为合理,这样有利于维护婚姻的稳定性,避免责任的滥用.

(四)损害结果

婚内侵权的损害后果具体分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三种,前两者不难理解,后者是因为侵权行为发生在夫妻之间,通常伴随着精神损害.

二、婚内侵权类型化分析

(一)侵犯人身权

婚内侵害人身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实施家庭暴力、 、遗弃对方、侵害配偶权,以及侵犯对方名誉权、隐私权等.

1.家庭暴力

婚内侵权中的家庭暴力主要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另一方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②家庭暴力作为婚内侵权的一种,其危害性极大,造成身体创伤和精神痛苦,以及家庭破裂等严重后果.

2. 、遗弃

,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侵害;遗弃,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③

3.侵害名誉权、隐私权

因夫妻感情交恶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恶意侮辱和诽谤,使其名誉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构成了夫妻间的侵权行为.同样,夫妻间因亲密关系更容易了解彼此的隐私,在夫妻间关系恶化时隐私权也成为婚内侵权侵犯的对象.

4.侵犯配偶权

配偶权是指关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具有专属性.④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对配偶权中的 义务的侵害,即配偶一方和第三人通奸等的行为.⑤

(二)侵犯财产权

婚内对于财产权的侵犯,包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犯以及对夫妻个人财产的侵犯,通常表现为夫妻一方擅自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和他人、侵犯对方的个人财产等行为.该类行为应该得到法律规制,允许夫妻间进行关于财产的诉讼,且不以离婚为前提和基础,这样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又不至于对婚姻关系本身产生致命的损害.

三、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我国立法对婚内侵权的规定尚不完善,无法给予受害人全面的保护,应积极探索完善规制婚内侵权行为、对婚内侵权受害人进行法律救济的立法,将其制度化、常态化,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遏制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最终达到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的立法目的.

(一)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夫妻间的法律权利义务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之中.这些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婚姻中当事人免受侵害,但其规定过于原则化,缺少指导性,可操作性不强,无法给予受害人全面、及时的保护.因此婚内侵权问题亟待完善.

(二)立法构想

1.采用二元化立法模式

我国只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尚未确立有关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未来的《中国民法典·亲属编》中可以达到婚内损害赔偿和离婚损害赔偿并行不悖的局面,在保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同时,对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赔偿条件、赔偿数额以及责任的承担方式等问题.

2.婚内侵权的内容设计

关于婚内侵权的规定,应从婚内侵权的特征出发,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过错侵害另一方财产权和人身权,是对方受到损害,应当承担婚内侵权责任.在婚内侵权责任承担方面,应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以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方式.

婚内侵权责任的承担,可以分为物质赔偿和非物质赔偿两种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道歉等非物质赔偿的方式,这样有利于弥补受害人心灵上的创伤,有助于夫妻关系的修缮,从而达到维护夫妻关系和谐稳定的立法目的.于此同时,在婚内侵权赔偿制度中,为了填补和安抚无过错方的精神创伤和精神痛苦、惩戒过错方以防止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应对无过错方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考虑到婚内侵权的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系夫妻关系,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要充分考虑侵权行为的情节、侵权后果的严重性等方面,同时考虑侵权人的悔过情节等方面,综合进行适用.

注释:

①夏吟兰, 龙翼飞,张学军著:《婚姻法学专题研究》( 2007 年卷)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5页.

②王歌雅著:《中国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7页.

③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版,第652页.

④刘莹著:《完善配偶权制度的法律思考》,金卡工程(经济和法), 2011年02期.

⑤李传熹著:《论婚内侵权行为的民事救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7年2月第1期第90页.

参考文献:

[1]夏吟兰, 龙翼飞,张学军著.《婚姻法学专题研究》( 2007 年卷).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8:85.

[2]王歌雅著.《中国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307.

[3]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652.

[4]刘莹著.《完善配偶权制度的法律思考》.金卡工程(经济和法), 2011(02).

[5]李传熹著.《论婚内侵权行为的民事救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7,2(1):90.

总结:本文是一篇关于法律规制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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