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职称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新农村建设论文 城乡建设杂志 建设法规论文 生态文明建设论文题目 班组文化建设论文 图书馆建设杂志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论文 水利建设和管理杂志社 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论文 新农村建设论文结论 行政建设论文 建设工程成本控制论文

关于住宅建设论文范文 论住宅建设用地权续期问题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职称论文 原创主题:住宅建设论文 更新时间:2024-01-27

论住宅建设用地权续期问题是关于住宅建设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住宅建设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 随着“温州事件”的爆发,住宅建设用地续期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住宅建设用地期间届满后是否无偿续期成为热点话题.立足于《物权法》第149条第1款的规定以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迫切愿望,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权期间不足70年的,应当自动续期至70年,权利人对取得该权利时与70年期间所差的出让金差额应予以补交,政府不得在此外再收取其他费用.对于70年期间届满自动续期的,应当确定为一次取得永久使用,使该权利成为永久性的用益物权.

关键词 住宅建设用地 使用权 期间届满 自动续期 用益物权

作者简介:李玉,西藏民族大学2017级法律硕士.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107

2016年4月我国温州地区频发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热切关注.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温州地区建有一批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20年的房屋,因此这些房屋于2016年年初到达了期限也就将面临着续期的问题.但对于折算后需要缴纳高达数十万的续期费用,民众的不满使得这一续期问题也逐渐成为了社会热点话题.

一、我国城市土地使用权限期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现今实施的土地使用制度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时期.1982年《宪法》中规定了“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规定对于土地的权属问题有了明确规定,因此也奠定了我国城市土地公有的制度基础.随后,为了加快改革开放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脚步,我国政府借鉴了香港的批租制度,把土地所有和使用权进行了分离,推行土地资源配置社会化、市场化,允许土地使用权在市场上转让、租赁及买卖,至此逐渐确立了土地有偿期限使用的制度.

1994年颁布于2007年进行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期满续期内容进一步做了具体细化.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到达约定的使用年限后,如果要求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进行申请,而且必须是在期限届满前的一年进行申请,如果迟于这个时间将失去续期申请的资格,如果土地在期限届满后是基于社会公益而需要收回的,那么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是不被允许的,除此之外无其他理由的都应当是允许续期的.

到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的实施,它更加详尽的明确了住宅建设用地和非住宅建设用地续期的规则.它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期限届满后应当自动续期等”这一规定确切维护了土地使用权人对建筑物的所有权,高度彰显了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的理念.但是,《物权法》中关于自动续期的规定并不清晰,但是它并没有明确规定续期具体的运作方式和程序,因此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当中引起了不同利益代表方的争执,其中有的主张免费续期,有的主张缴费续期,有的赞成实行差别化续期、构建带免费续期面积的累进续期缴费,有人主张按市场价缴费续期,也有认为应该一次性缴费,还有人认为应该按年缴费.但总的来说这些争议归根结底都是在讨论《物权法》中规定所说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有关这一争议学界形成了有偿和无偿续期意见不同的两派.

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观点及评析

(一)无条件地自动续期观点

部分学者的观点是认为续期应当是自动的.《物权法》中规定了自动续期,“所谓自动续期,就是指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时不需要报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当事人的申请,就可以自动延长.” 《物权法》中原本就涵盖了自动续期条件.根据房和地不可分的现实,住宅建设用地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都应当是每个公民的合法财产,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满了后就应该自动且免费续期,并且是不附加任何条件进行.反之就不是自动续期了.

(二)有偿续期观点

持有这种观点学者认为,我国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求为有偿的续期那么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应该与其对等同样为有偿续期,自动续期只是指办理的手续是自动的,而不涉及费用的问题.这样解释的理由在于:

1.自动续期的有偿性符合他物权的法理逻辑.“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在他人的土地上面取得的权利,支付费用符合等价交易原则.它不能因为住宅建设用地的用途不同而差别对待.”

2.自动续期的有偿性是从比较法研究的角度得出的结论,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属性上与德国的地上权的规定是比较相似的,这是从比较法角度上来看的.“地上权存续期间届满后需要重新续期,地上权人有权请求和土地所有权人在以前约定的同一条件下对契约进行变更.与地上权的存在相似,我们国家的土地使用权人在获得权利时会签定出让合同,这一合同中对土地出让金等有偿使用费都会做出约定.土地使用权在续期时需要签订新的续期合同,因此土地使用权人缴纳有偿的土地使用费也是理所应当的.”

3.自动续期的有偿,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要求更是落实我国土地财政政策的需要.

(三)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观点评析

关于第一种无偿续期的观点我是赞同的,但是它最突出缺点在于未关注到温州事件所反映的直观问题,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达到70年最长期间得应该如何处理呢?我国规定的住宅建设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是70年,例如我国温州,重庆等地区为了让老百姓能够买得起房从而降低房价,推出的限期为20年,50年等期间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如果这种情况都认为应当无偿的,这明显是不公平的,对于该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关于大多数人所主张的有偿续期问题,它直观的反映出这几个缺点:

1.它不符合我国《物权法》第149条第1款的法理逻辑,从文理上看,“自动”所表现出的意思是既不用办手续也不用缴纳费用.

2.城市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本质决定了自动续期就是应当具有无偿性,《物权法》第118条指出,城市土地的真正所有权人是全体人民群众,那么人民群众对城市土地就享有绝对的、排他的、使用、收益、处分权,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有偿的这一观点有违这一本质.

总结:这篇住宅建设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1、 关于日本住宅建设产业化系统 摘要 通过介绍日本住宅建设产业化的发展历史、构成系统以及优缺点,对中国未来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进行分析。同时通过日本施工现场的案例照片,形象地介绍主。

2、 生态文明视域下钢结构住宅建设 摘 要:钢结构住宅是以绿色、生态、低碳、环保为理念,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为人类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有。

3、 房地产企业建设用地权量化动态登记 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实行房地分散登记,并形成了各自的登记规范和登记习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实行房地一体登记,解决了信息不共享、群众办事不方便等许多。

4、 建设用地权和房屋关系理解和适用(上) 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了过去分散的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等各类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制度上强化了一体登记的原则,体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5、 住宅建设用地期满问题理析 摘 要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引发问题的处理,其政治基础为执政党的国家责任;其关涉法律问题有三:首先,为续期期限的规则,支持以建筑物的安全使。

6、 基于制度变迁视角集体建设用地权流转 摘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课题之一。文章关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不匹配的问题,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