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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制论文范文 男性遭性侵法律规制现状和不足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职称论文 原创主题:规制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12

男性遭性侵法律规制现状和不足是适合规制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法律规制的含义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近年来,男性遭性侵类案件频发,因此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强制 、侮辱罪,扩大了强制 、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将男性纳入,以保障男性性权利.尽管进行了修改,然而男性遭性侵后仍然存在适用强制 罪轻,适用 罪不可行的局面.因此,笔者从现有问题出发,做出建议,以期有所改变.

关键词:男性性权利; 罪;强制 罪

一、男性性权利的属性和男性性权利遭侵犯的方式

1.男性性权利的属性

自远古时代人类繁衍生息造就人类源源不断的物质、精神文明.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倡导“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平等、自由”等原则,性权利是人和生俱来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1999年世界性学会在香港通过的《性权宣言》对此进行了列举,包括性自由权、性自制权、等权利.对刑法学而言,在以上列举中关注点在于性自由权,性自由权在刑法中被表述为“性权利”、“性自主权”、“性自主选择权”等.

2.男性性权利遭侵犯的方式

男性性权利遭侵犯发生在男性和男性、女性和男性之间.男性和男性之间的性侵行为主要是 、口交等行为, 是男性和男性之间最基本的性侵方式,也是诸多媒体在男性受性侵的报道中所称的“ ”.女性和男性之间的性侵行为一般是女性利用其权势、其他资源胁迫男性或者利用药物等方法强制和男性 交合.本文中“ ”指 .

二、我国男性遭性侵后司法适用现状和问题

1.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前男性遭“ ”的司法适用状况

在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 、侮辱罪修改以前,根据当时刑法规定,除组织、强迫卖淫罪将男性纳入犯罪对象外, 罪和强制 、侮辱妇女罪及 儿童罪的犯罪对象均将14周岁以上的男性排除在外, 儿童罪的犯罪对象将不满14周岁的男童纳入.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未对14周岁以上男性遭遇“ ”、 行为作出规定,实践中只能作无罪处理.但此类行为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可放之任之,刑法有作干涉的必要,因此往往会适用故意伤害罪、侮辱罪、 罪以做解决.可适用上述罪名本身就是缓兵之计,其存在的问题无法忽视.

一方面,不符合故意伤害罪、侮辱罪、 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不一致,客观方面不一致,因此男性遭性侵的行为不应纳入上述三罪的评价范畴.另一方面,定以上三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衍生原则之一是明确性原则,其中明确性原则又要求立法明确和司法明确.要求立法明确,才能够做到一般预防.对于男性被性侵的情况下没有做出明确立法,只按照客观归于其他罪,明显违背了立法明确的要求.要求司法明确,因为法官是法的宣告者,法官是说话的法律.将男性被性侵的行为归入以上三罪,尤其是定故意伤害罪,仅以伤害结果定罪.不但有将故意伤害罪“口袋罪”化的嫌疑,而且有类推的嫌疑.类推扩大了刑事责任追究的范围,有违刑法的谦抑性,也损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

鉴于以上问题的存在以及社会的发展,男性遭性侵的案件频现,刑法修正案(九)将男性增加到强制 、侮辱罪的犯罪对象中,有力地保障了男性的性权利.然而,男性性权利的保护仍然面临不公平的尴尬.

2.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男性遭性侵司法适用状况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男性被性侵,适用强制 罪. 罪限制了犯罪对象,也就直接决定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男性被“ ”的案件,无法适用 罪.据报道,2015年7月29日晚,江西九江陈大爷遭到一男子“ ”,事后陈大爷报案,目前此案件尚未有定论.如若该案适用强制 罪,是存在弊端的.

首先,强制 罪和 罪保护法益不同.高铭暄教授认为 ,是指除 以外的能够满足性欲和性刺激的有伤风化、损害妇女心理、性观念,有碍其身心健康的性侵犯行为.张明楷教授认为 ,主要是指能够使行为人自己或者其他人受到性上的刺激、兴奋或满足又不同于 的违反健全的性的风俗和秩序的行为.也就是说强制 罪保护的是性羞耻心和风化,对于女性,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强行 的目的. 罪保护的是女性性自主权, 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和之 ,或和不满14周岁的 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男性性取向一般情况是正常的,当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抱以 的目的强行性侵时,受害男性性自主权受侵犯,其心理损害不亚于女性受害者.行为人以同样的心理侵害不同的性别但因保护法益不同而不能一致保护.

其次,强制 罪和 罪刑罚上的区别.在男女幼童受性侵情况下刑罚区别,不满14周岁的男童遭受 侵犯,适用 儿童罪,一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从重处罚,特别情形下为5~15年的从重处罚.相应的,根据刑法规定 遭受 侵犯,则处以3~10年的从重处罚,特别情形下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从重处罚.已满14周岁的男性遭受性侵,适用强制 罪,一般刑罚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特别情形下处5~15年有期徒刑.比较而言,相同情况下, 已满14周岁女性的处以3~10年有期徒刑,在公众场合实施该行为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从上述列举可以看出,女童、男童遭受性侵犯时,都是在侵犯已满14周岁女性、男性的基本刑罚上从重处罚,但基本刑罚不同,加重情形下的处罚也不同.对女性而言,强制 罪起刑点最低为拘役, 罪起刑点为有期徒刑3年.

再者,在强制 罪和 罪对犯罪主体在刑事责任年龄上的要求不同.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 罪的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强制 罪的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随着社会发展,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快速传递,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出现的成熟化特征日趋明显,未成年人经常做出成人化的行为,在性犯罪上尤甚.当男性遭“ ”,由于刑法规范的不到位,14周岁和16周岁两年的差距,会导致刑罚无法及时到达,也无法及时保障被害人的权益.

总结:本文关于规制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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