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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红论文范文 国有科技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问题解答(上)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分红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22

国有科技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问题解答(上)是关于分红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投资5万入股分红怎么算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有科技型企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2016年2月26日,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也反映了一些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为便于各单位深入理解政策内涵,引导、鼓励企业开展激励工作,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就《办法》执行中企业适用条件、激励对象要求、激励实施条件、激励方案管理等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企业适用条件

1.如何界定转制院所企业?

答:转制院所企业是指根据《国务院 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8号),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科研机构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已转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

2.如何界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答: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如何界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

答:包括两类情况,一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接投资的科技企业;二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其独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的科技企业.

4.如何界定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

答:科技服务机构的主要业务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规定的范畴,包括研究开发及其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等,并经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认定.

5.分公司、子公司是否可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答:分公司不具有公司法人资格,不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不能依据《办法》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在符合《办法》规定的实施条件基础上,可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6、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否可以根据《办法》实施股权或分红激励?

答:《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尚未实施公司制改革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实施项目收益分红和岗位分红激励政策,但不能实施股权激励政策.

7、纳入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单位,是否可开展股权激励?

答:符合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和《办法》股权激励政策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自主择一实施,不可以同时开展.主要考虑,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政策实质是允许员工购买企业股权,和《办法》股权激励的标的来源是一致的,即都是企业股权.因此,企业可按照自身发展要求和发展战略,实施不同的政策,但不可以同时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和股权激励,避免重复激励.

8、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国有科技型企业是否可以实施股权或分红激励?

答: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俗称“新三板”.《办法》的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业,包含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国有企业.

9、非国有企业激励政策如何执行?

答:对于非国有企业的激励政策,属于上市公司的,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执行;属于非上市公司的,可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激励政策,或自主决策.

激励对象要求

1、如何理解《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答:《办法》的目的是为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长期激励分配机制,调动本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要求激励对象必须是和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2、重要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同时为企业职工代表监事,是否可进行股权或者分红激励?

答:《办法》明确规定,“企业监事、独立董事不得参和企业股权或者分红激励”.考虑到特定职务履职独立性要求,重要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兼任企业职工代表监事的,不能纳入激励人员范围.

3.对同一激励对象可否实施多次、多种激励?

答:根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同一激励对象就同一职务科技成果或者产业化项目,企业只能采取一种激励方式、给予一次激励.对按照本办法给予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自本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始,企业5年内不得再对其开展股权激励.

激励实施条件

1.股权或分红激励的前置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员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过机构依法审计,且激励方案制定近3年未因财务、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实际经营年限计算.近3年的财务指标要求如下:

对于转制院所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均在3%以上,激励方案制定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对于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近3年科技服务性收入不低于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60%.

总结:此文是一篇分红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新经济环境下大中型国有科技企业考核和评价体系 摘要:2016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形势下保持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对企业生存发展具有现实意义,需要深化改革提供动力支撑,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助。

2、 高科技企业员工激励管理有效性 摘要: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了全世界的科技发展,推动高科技企业迅速发展。作为高科技企业的核心,人才培养和管理就成为了高科技企业经营的头等大事。员工的。

3、 知识时代国有企业内部培训和激励机制优化路径 [摘要]与外部培训相比,企业内部培训具有经济成本低,针对性较强等有利之处。尤其是对改革进程中的国有企业培训而言,如果培训缺乏足够的需求调研和前期。

4、 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 摘要:目前,激励机制成为企业留住人才、激发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应设计出符合新经济常态下。

5、 长株潭高科技企业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 [摘 要]当前社会,属于知识经济时代,各个高科技产业都集中了众多的知识型员工,并且这些知识型员工已经成为这些高科技企业赢得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6、 2018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实务(二) 主表的变化及填报要点(上)A100000主表的结构及变化(一)A100000主表的结构2017版年度申报表的主表仍沿用了原申报表主表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