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参考文献黄敏学电子商务 25hz相敏轨道电路毕业论文 最佳论文胡瑞敏 活性炭脱色开题报告 参考文献李敏城市绿地系统 钓鱼岛参考文献尖阁列岛奥原敏雄

关于脱敏论文范文 股权众筹将脱敏或迎大爆发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脱敏论文 更新时间:2024-01-17

股权众筹将脱敏或迎大爆发是适合脱敏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脱敏治疗需要多少钱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股权众筹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谓是一线之隔,稍不规范便会触碰红线.

继公募股权众筹牌照落地试点之后,股权众筹又迎来一波利好消息.由央行牵头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7月18日正式公布.据了解,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证监会还将制定股权众筹的监管细则.和此同时,《证券法》可能于近期进行第二次修订审议,下半年有望出台,修正案中专门设定了股权众筹的条款.

性别被错判的孩子

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股权众筹严格界定为私募,同时完全照搬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合格投资者的界定标准,要求投资单个投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虽然其后证券业协会对投资标准进行了修改,但高门槛仍将普通大众拒之门外.股权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蕴藏着普惠金融的价值追求,是面向大众的金融服务,而私募则意味着非公开,即局限于小范围的群体,因此“私募”和“股权众筹”相结合本身就是矛盾的.从目前来看,在英美等股权众筹发展较早的国家,均将众筹行为界定为公募性质,众筹平台可向公众募集.同样的模式,在不同的法制环境下被界定为截然相反的两种性质,股权众筹就像被错判性别的孩子,成长得极为难受.

创设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证券公开发行必须经过证监会核准,一方面众筹融资的企业基本上都无法满足严苛的公开发行条件,另一方面其也无法承担证监会高昂的核准成本,似乎合法合规的唯一选择只能是脱离证监会核准的私募发行.然而,如果证监会愿意采取行动,实际上公开发行并非不能为股权众筹开出一条通道.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4个条件.

(1)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都是比较虚化的内容,证监会完全可以不采取硬化的指标来要求股权众筹.以持续盈利能力为例,主板上市一直坚持的是3年连续盈利要求,创业板则弱化为连续两年盈利.如果进一步弱化为过去无盈利,但未来有盈利可能,又有何不可?“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看起来是个硬性要求,要求发行人必须已经成立3年以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根据《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和向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两种情况,因此公开发行并上市并非发行人的唯一选择.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对于非上市公司的成立时间都没有提出要求.可见如果证监会愿意采取行动,将能够为股权众筹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从此不再是“坏孩子”

股权众筹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谓是一线之隔.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4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以上4项可以说是为股权众筹量身定做的条款,股权众筹稍不规范,便会触碰刑事风险.然而,此4个条件的适用前提是相关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的法律规定,《证券法》修订将股权众筹纳入调整范围,一旦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布实施,“正规”股权众筹便是经过国家金融管理的法律规定许可的行为,股权众筹将脱掉“坏孩子”的帽子,不再适用于上述4个条件,成功实现和非法集资刑事风险的隔离.但应当注意的是,非平台性质、由公司自己释放部分股权进行众筹的,并不能完全摆脱刑事风险.

“千筹大战”即将上演

《证券法》的保驾护航可谓是股权众筹如P 网贷般燎原之势发展所欠缺的东风,在不远的将来,东风将至,股权众筹的从业人员们准备好了吗?笔者大胆估计,2016年,股权众筹平台将从现在的20多家发展到上千家,上演“千筹大战”.

总结:本文关于脱敏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参考文献:

1、 股权众筹和非法集资 随着股市行情的下滑,股权众筹达到了一个顶峰,创业者希望通过股权众筹融到更多的资金,资金持有者意图通过股权众筹分散投资风险,但也不乏一些机构或个人。

2、 股权众筹内在机制探析其在经济新常态下建议 股权众筹对传统融资模式的突破作为互联网思维的产物,股权众筹符合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逻辑,几乎满足完全竞争市场的基本条件,在解决融资信息和成本两大关。

3、 我国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制度构建和完善 股权众筹融资伴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计划以及“众创空间”的兴起不断升温,为创新创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然而,在行业快速发展的。

4、 我国股权众筹风险分析和监管制度 摘 要:我国股权众筹近年来发展迅速,但在实践中仍面临着法律制约、信息不对称、平台风险、缺乏退出机制、中小股东权益难以保障等诸多问题和风险,制约其。

5、 股权众筹投资请多个心眼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第九条针对“股权众筹融资”明确了业务边界,落实了监管责。

6、 股权众筹如何重生 “如果把众筹作为一种创业的新工具和新模式,以‘众筹+’的思路改造传统行业,可能会有一片新天地。”互联网金融撬动了最“底层”理财用户的热情,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