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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护论文范文 我国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探究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监护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31

我国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探究是关于监护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监护类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摘 要】我国现行法律尚无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的规定.人口老龄化和4-2-1家庭模式的现实、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弱者保护和社会责任的思想为该制度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其构建原则有:补充性、平常化和尊重老年人自我决定权和个案审查原则.公共监护对象以孤寡老人和三无老人为宜.对老年人的公共监护并不必然意味着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缺失.监护机构应该以老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为宜,由街道(乡)和上一级民政主管部门作为监护监督人.

【关键词】公共监护;老年人;补充性原则;分散监护;机构集中监护

公共监护是指在无家庭成员或朋友有义务或愿意承担监护职责,也缺乏经济来源而无法雇用私人监护的情况下,公共官员或公共机构必须承担的法定监护责任.我国的公共监护制度仅仅包括未成年人监护和精神病人的公共监护两大类,并无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年老体衰、行动能力不便和精神耗弱、意思表示能力欠缺的老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保护,保护老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既是家庭义务也是社会义务,国家公权力适度介入老年人监护,给老年人以兜底保护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我国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构建的基础

(一)人口老龄化和4-2-1家庭模式的现实基础

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我国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目前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老龄化发展速度快,1999年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10,而到2050年达到1/3;高龄化趋势明显.高龄老人是指80岁以上的老人.老人一旦步入80岁后,身体机能开始下降,失能、失智比例也会大幅增加,需要各方面的照顾.

而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4-2-1(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家庭模式正在逐步形成,经济转型时期和城镇化进程又加剧了大家庭的解体,家庭小型化程度高.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少子化极大的加重了家庭子女的养老负担,在4-2-1家庭模式下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老人实施有效监护仅仅依靠家庭监护是远远不够的,国家公权力必须适度介入履行公共监护职能.

(二)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经济基础

我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事实为我国公共监护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资金保障和服务提供是老人公共监护体系的重要支撑.资金保障,主要解决老年人公共监护的资金司题,要通过推动建立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等制度,逐步为不同经济状况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和类型的公共监护资金支持.服务提供,要根据普惠型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和社会参与等多方位公共监护服务.

(三)弱者保护和社会责任的思想基础

弱者保护是现代文明以人为本的体现.弱者是指无资格和没有能力拥有法律所认可的各种权益的人.老人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弱者,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多数老人年老体衰,行动能力不变、精神耗弱在所难免;而高龄老人,患有重度老年痴呆症的比例将会达到15%-20%,重度老年痴呆症不仅伴随着智力的严重减退,而且也有身体功能的严重退化,迫切需要家庭、社会和国家的监护.

传统亲属法对老人的监护仅仅是在老人有精神疾病时才有监护制度的保障.这一制度更多是强调老人作为“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人的平等性,却忽视了作为“老人”这一特殊身份的实质上的不同于其他成年人的特性,以形式平等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平等;而老人不仅仅是家庭的老人,更是社会的老人,对老人的保障也从仅仅依靠家庭保障向家庭和社会共同保障慢慢演变;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的变革也表现为契约向身份的复归和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的演进.

二、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的构建原则

(一)公共监护的补充性原则

监护是对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制度.近亲属作为监护人,有自然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存在作为联系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纽带,近亲属之间往往有共同生活的经历,相互之间承担了扶养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很好满足老年被监护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赡养的需求,保障老年人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是最适合担任老年人监护人的人选.所以,老年人的监护应该遵循“近亲属(朋友)监护优先,公共监护为补充”的原则.

随着老年化社会的来临,越来越多的国家规定了老年监护制度.如:《德国民法典》规定了“法律照管制度”,依据《德国民法典》1896条规定,成年人因心理疾患或身体上、精神上或心灵上的残疾而完全或者部分不能处理其事务的,监护法院依该成年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为其选任一个照管人.例如85岁的某男子年事已高,精神恍惚不能处理自己的事务,而他55岁的女儿身体、精神都不错,其女儿可以选任作为该男子的照管人.但是如果85岁的某男子是孤寡老人,无子女也无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他的照管人时,就应该为其选任机关照管人、社团照管人和职业照管人.

(二)平常化和尊重老年人自我决定权原则

199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老年人原则》,确立了关于老年人五个方面的普遍性标准,即:自主、参与、照料、自我实现和尊严.对老年人的公共监护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老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实现,保障老年人的意思能力得到有效的实现.《德国民法典》规定,被照管人的行为能力并不因为受到照管而自动丧失或者受到限制就是平常化理念在老年人监护制度中的反应,当然公共监护也不应该例外.

尊重老年人自我决定权要求在监护过程中不能仅仅以理性人的视角考虑司题,要尊重老年人的残存的意思能力,考虑老人的内心的真实意思.在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的运作过程中,在涉及到被监护人人身、财产事务安排时,应当最大限度尊重被监护人的自我意愿.尊重被监护人自主决定权原则要求公共监护仅仅起辅助作用,而不是全权的大包大揽.对老年人老说,公共监护是国家公权力对于老人的保护而不是管理.

总结:本论文可用于监护论文范文参考下载,监护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参考文献:

1、 简述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构建 摘 要:监护制度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生活质量,给予老人更多的关怀,从立法上构建和完善老年人。

2、 人口老龄化视角下我国成人监护制度 摘 要: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人们在步入老龄后,由于身体各方面机能都逐步衰退,导致他们无法独立生活以及决。

3、 我国遗嘱监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摘 要:《民法总则》首次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中规定了遗嘱监护制度,同时这也成为了《民法总则》鲜明的特点之一。遗嘱监护制度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高度。

4、 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完善 摘 要: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二十世纪以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在新的国际人权理念影响下,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下,各国纷纷对。

5、 基于公共董事制度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机制 摘 要?演现有的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制度和机制存在缺陷,亟待发掘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作用。基于利益相关者治理理论,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引入食品受众的积极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