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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老龄化论文范文 人口老龄化视角下我国成人监护制度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人口老龄化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17

人口老龄化视角下我国成人监护制度是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人口老龄化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人口老龄化的标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摘 要: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人们在步入老龄后,由于身体各方面机能都逐步衰退,导致他们无法独立生活以及决定其生活中的重大事情,无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扩大监护范围,增加对失能老人等成人弱势群体特殊关爱,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关键词:监护制度;成人监护制度;人口老龄化;失能老人

文章编号:1004-7026(2017)10-0022-02 中国图书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披露,预计到2020年,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2900万,其中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200万,应对人口老龄化,如何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人的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老年监护制度首次入法,是我国监护法律制度的突破,将有利于尊重、保障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的生存权.

1 我国的监护制度及其现状

1.1 法定监护与指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监护.法定监护通常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来担任.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认知能力的成年人,纳入到被监护人的范围,这其中就包含失能老人.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监护即指定监护.

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是我国基本的监护制度,尽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但现实中,法律规定不能真实体现出老人生活中的远近亲疏,容易造成家庭内部矛盾,同时也忽视了被监护人本人的意愿.而很多需要指定监护人的案件背后往往涉及复杂的家庭矛盾,所以当相关部门指定监护人后,往往会引起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其他利益相关人的不满,甚至采用不当方式宣泄矛盾.

1.2 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的特点是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无论是监护人的选任,还是监护事项的委托,均应由被监护人确定.

首次以法律形式将提出“意定监护”的概念是在2012 年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同时,将老年人权益保障纳入国家长期发展战略任务.新颁布的《民法总则》中,意定监护也作为新增內容被提起,并将意定监护的范围由老年人扩大至所有成年人.《民法总则》第33条明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充分尊重了被监护人的自我决定权,有利于降低老人晚年权益受侵害无法得到及时救济的风险,尽管这是我国监护制度的一大进步,但仍存在着诸多程序等方面的瑕疵.

1.3 临时监护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虐童案、虐待老人案等案件,新通过的《民法总则》为了完善了撤销监护制度,规定监护人如果有严重失职或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等行为,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被监护人的资格.法院则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新监护人.

在法院确定新的监护人之前,为了避免原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一步伤害,新增临时监护制度,当法院撤销在原监护人资格之后,指定新监护人之前,对被监护人采取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

2 监护人的权与责

对于监护人的权利与职责我国《民法总则》对此有相应的规定: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3 对完善我国成人监护制度的建议

3.1 明确国家监护职责,形成全社会监护网络

尽管《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这种事后救济往往是在被监护人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甚至是后果严重后的补偿性或惩罚性措施.很多时候,被监护人的财产损失可能会被追回,而身心健康乃至生命权受到严重侵害时,后果则是无法挽回的.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别人家的家务事外人不好插手”,由近亲属担任监护人而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外人”很难得知或在被监护人投诉或起诉之前不会“插手”去管,这时候就需要有效的国家监护干预制度.

国家监护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其他监护制度的延伸,体现的是一种监督监护制度,为了更加有效的保障被监护人的权益,应该在国家监护与其他监护之间设立一道安全保护网.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人显然属于弱势群体,对弱势群里的保护则是国家的当然之责,这点在《民法总则》扩大监护范围、强化民政部门监护责任中有很好的体现,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在制度设计上以人为本,还体现了政府敢于担当、切实为人民服务的法治理念.在具体操作程序上,国家监护应超越其他监护,当监护人(无论是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还是意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有失职甚至侵权等行为,对被监护人的权益构成伤害或潜在伤害的时候,将启动国家监护,按照法定程序,重新确认监护人.

3.2 完善多元化养老体系,推广医养结合等方式

构建老年人的社会监护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多元化养老体系,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供养为支撑的新型养老体系,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卫生部原副部长黄洁夫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养老服务要与医改结合在一起,把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起来.

我们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监护更不是一人、一家之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离不开家庭、组织、国家形成合力,形成全社会监护网络.只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监护工作,才能让我们每个人都不担心会“老无所依”.

参考文献:

[1]周子雯.论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的立法完善[J].理论导刊,2007,(1):88-89.

[2]李霞.民法典成年人保护制度[M].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

[3]王超.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完善[D].华东政法大学,2008.

[4]王利明主持.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M].法律出版社.2005.

总结:本论文可用于人口老龄化论文范文参考下载,人口老龄化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参考文献:

1、 简述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构建 摘 要:监护制度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生活质量,给予老人更多的关怀,从立法上构建和完善老年人。

2、 我国遗嘱监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摘 要:《民法总则》首次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中规定了遗嘱监护制度,同时这也成为了《民法总则》鲜明的特点之一。遗嘱监护制度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高度。

3、 国际博弈视角下我国碳税制度 摘 要 碳税制度在节能减排的国际趋势下应运而生,对我国的意义不仅在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在应对发达国家“碳关税”威胁上具有重要的国家战略意义,本文。

4、 论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完善 摘 要: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二十世纪以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在新的国际人权理念影响下,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下,各国纷纷对。

5、 人口老龄化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人口老龄化意味着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不断加大,老年人所出现的问题也将会上升到整个群体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