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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论文范文 法师和律师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律师论文 更新时间: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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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轻的时候“法师”是个罕用之词,除弘一法师外,我还真不知还有什么其他法师.记得四十余年前,去叶老圣陶先生府上,其长孙叶三午拿出一幅弘一法师的墨宝让我们欣赏,“如梦如幻”四字让我对弘一法师肃然起敬,这幅作品尺寸不大,字写得不见丝毫烟火气,让观者隔空可以看见弘一法师染翰时的气定神闲.

不知从何时起,法师突然多了起来,总是有人欲介绍认识各路法师,甚至还有自号法师者,喋喋不休地告知要弘扬佛法,救俗子们于水火.某一次,我遇一前呼后拥的法师,坐定聊天,法师妙语连珠,欲普渡众生;他说这网络时代,要跟上时代脚步,弘扬佛法要创新,要主動,要执著,要为众生破迷开悟,见性成佛等

我好不容易插嘴说,以我们俗家弟子对佛教的浅显认知,佛法本义多为戒律,换成百姓能理解之言,则为什么不能做,而不是该去做什么.我开玩笑说,猪八戒还有八戒呢,唐僧为悟能取个别号八戒,只愿他能持戒“五荤三厌”,不指望他能去做什么.

弘一法师剃度为僧后,潜心律学,实践躬行.其生活一改昔日贵公子旧习,自奉俭薄,严守“过午不食”戒条,若弟子触犯戒条,弘一大师则惩戒自己,至弟子觉悟.弘一法师曾撰写一副字联:戒是无上菩提本,佛为一切智慧灯.很能说明大师的心境.

法师谈律乃法师之真谛.当年佛祖释迦牟尼在世时,为约束僧众,制定戒律;信徒出家受戒,虔守佛规,凡戒少则五戒,多则三百四十八戒,其难可想而知.故法师谈法易,法师谈律难,受戒持律且身体力行则难上加难.

法师谈律,那律师应该谈法.我们生活中常常遇到的是法师谈法,律师谈律,顺拐了.

律师是个外来词汇,中国古代称“讼师”,由于讼师善辩,巧舌如簧,在古代名声不算好;最牛的讼师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家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因此成为讼师鼻祖.明清以后也有称讼师为状师的,替人写状子打官司鸣冤情,费力不讨好,在社会上名声也尴尬.

律师随西风东渐传入中国,晚清民国逐渐多了起来.改革开放前尚无律师之职业,即便偶尔有个律师出堂,也不会帮当事人说话,有时候还推波逐澜,站在法官一边帮腔,弄得当事人哭笑不得.

后来经济发达了,纠纷多了,犯罪也多了,律师渐渐吃香了,闹不清因果,不知法条的普罗大众一遇上官司就向律师求救,希望律师能救他们于水火之中,而律师呢,掰开了揉碎了一条一条地将法律条款解释清楚,告知当事人哪些有利哪些不利.

在文明社会中法律的形成有一个小小的悲哀,即法律首先会被坏人利用,帮助坏人阴谋得逞;几十年来,在实践中此类案子比比皆是.好人不会运用法律,而坏人会钻法律的空子,冠冕堂皇地利用法律占先侵权甚至犯罪,让好人防不胜防.

所以,律师谈律会永远陷于小技之中,而丢失大智,好的律师应该与当事人深入谈法,讲出法与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讲出什么是法律精神,打消普通百姓对法律错觉,让他们知道,丢失道德的社会,什么法律也是救不回来的.道德是人类向善的追求,法律则是向恶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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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审判中心主义导向下律师刑事辩护机遇和挑战 摘 要 确立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将给律师辩护在最新的刑事司法改革中。

2、 讼师和中国公司律师比较 摘 要 中国公司律师的发展持续落后于世界同业水平和国内社会执业律师发展水平,与企业日益增長的法律性经济性需要之间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矛盾。讼师。

3、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权 摘要调查令制度是律师证据调查权的一种新尝试和新动态,2017年7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民事审判、执行阶段适用调查令的办法(试行。

4、 论刑辩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办法之缺陷 摘 要 2017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

5、 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意见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律师调解是由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

6、 浙江省监察委主任为何调查阶段律师不宜介入 “反腐败压倒性的态势已经形成,并且正在巩固和发展。但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的力度不会减轻。”3月14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纪委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