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关于连锁反应论文范文 放弃继承权法律后果其连锁反应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连锁反应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放弃继承权法律后果其连锁反应是关于本文可作为连锁反应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一个小球触发连锁机关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以婚姻和血缘为重要基础的继承法是我国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民的生活紧密相关,然而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继承人在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单方放弃继承”的效力加以明确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将不可避免的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本文笔者将通过对国内学术界的不同观点及主流学说对此加以研究,从民法理论分析的角度去回答“继承人在未经配偶同意情况下单方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认为“继承人在未经配偶同意情况下单方放弃继承权是合法、有效的,其放弃继承权并没有侵害配偶的既有利益”.

关键词:遗产的转移;继承权的放弃

中图分类号:D9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4-0148-02

作者簡介:张立发(1974-),男,黑龙江大庆人, 党员,本科,国家公证员,现任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公证处主任、大庆市公证协会常务副会长、黑龙江省公证协会公证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知,我国公民有依法继承遗产的权利,也有放弃遗产继承的权利.然而,在司法实务中常出现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侵害了其作为配偶的共同财产,因而限制对方放弃继承,那么此种做法能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还需要从多个方面予以论证.

一、遗产所有权的转移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合法继承人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做出继承和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未明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遗产继承.那么,遗产的所有权在哪个阶段发生转移呢?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主张“继承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开始,继承开始的时候,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义务便归继承人所有,此时遗产所有权即转移给继承人.”[1]但是,此种观点将导致所有有关继承权纠纷都被定义为所有权纠纷,致使放弃继承变得不可能,如果说放弃继承的标的是遗产所有权,那么仅由《物权法》调整即可,有关继承权的侵权救济、时效制度都将失去意义.

第二种观点:主张“继承是一个过程,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不能取得遗产所有权,只有在遗产分割完毕后,继承权才转化为对遗产的所有权.”[2]其认为放弃继承的标的为放弃继承权.但是此学说将使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处于无主状态.

第三种观点:遗产的所有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合法的继承人就取得了继承遗产的权利,同时也拥有了对遗产的所有权,继承权是遗产所有权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继承法》规定:因遗产继承,继承人之间意见不统一或者家庭纠纷、矛盾较尖锐的,以及其他继承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就继承纠纷提起诉讼,并规定诉讼的期限为二年.从我国法律规定可见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继承权和遗产所有权在被继承死亡时即同时取得的观点,使得该时效规定形同虚设.只要他是继承人,其就可以以所有权受侵害为由主张权利,而不受时效限制.

综上,上述三种观点都存在问题,就放弃继承权而言,其放弃为继承权,而不是遗产所有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那么其便退出了继承法律关系,自始不享有继承权,从而导致继承人自始不享有对遗产的所有权;也正因如此,既然继承人自始不享有对遗产的所有权,也就丧失了将遗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而这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继承权放弃将不可避免的对配偶的财产权益造成影响.继承权放弃是否须征得配偶同意,便成为了一个必须探讨的问题.

二、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

放弃继承的简单后果就是丧失继承权和遗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继承人既可以接受继承,亦可以放弃继承,在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必须做出接受或者放弃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人一旦做出放弃继承表示的,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反悔.放弃继承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亲自作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 人不能作出放弃继承的决定.那么,放弃继承常出现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一)放弃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分配给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因继承人放弃继承,使得本不应该由下一顺位继承人获得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对于以公证遗嘱或者自书遗嘱等遗嘱形式确立的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会导致被继承人的遗产由遗嘱继承变为法定继承;

(四)对被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会造成该遗产成为无主财产.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老百姓的维权意识也在增高.一部分人对继承中的放弃环节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那就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三、连锁反应的产生,追根溯源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配偶同意?”这一问题目前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大困惑,究竟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否构成对其配偶财产权利的侵害,需要从继承权的性质,期待权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等方面加以剖析.

(一)继承权的本质属性

1.放弃继承遗产是否是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放弃的其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共同继承”.由此可见,放弃继承是继承人消灭继承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是拒绝受有利益的行为,而不是放弃既有利益的行为.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是一种拒绝接受遗产利益的行为,放弃的这部分遗产自始至终未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自然无须征得配偶同意.

总结:此文是一篇连锁反应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女性继承权法律 摘要: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然而一直以来,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女性的合法继承权很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在城镇化背景下的今天,因为传统。

2、 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无效与法律后果 摘 要:众所周知,建筑行业是否可以得到健康发展,与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招投标以及签约管理工作对促。

3、 基于物权法房屋买卖不过户法律后果和分析 摘 要:物权法中对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过户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房屋产权交易过程中,只有依法过户登记才能够有效降低交易风险。基于以上,本文以物权法。

4、 透支交易的法律性质与后果 摘 要:透支交易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期货交易法律责任中一种主要类型的民事责任,对因透支交易造成的客户的损失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以及如何承担等问题一直。

5、 海上保险欺诈性索赔法律后果 摘 要:在海上保险业务中,欺诈性索赔是指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采取欺骗等非法手段,使保险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进行赔付,以达到其骗取保险金的目的。为保护海上。

6、 数据时代法律挑战 数据时代需要清晰的法律制度框架。在框架中,个人信息应受到严密保护,但数据产业的发展也应拥有一个界面友好型的法律制度环境。二者如何协调和均衡,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