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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亟需论文范文 个人金融信息格式化侵权亟需规制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专科论文 原创主题:亟需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01

个人金融信息格式化侵权亟需规制是适合不知如何写亟需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亟需和急需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17家金融机构公开发布的50份格式合同,发现在我国相关立法不完善的背景下,金融机构通过格式合同,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通行原则,在个人金融信息收集、加工、披露等多个环节,侵害信息主体的自主选择权、保密权、知情权、安宁权和管理权等多项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本文提出了规制个人金融信息化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个人金融信息;格式化;金融消费者保护

中图分类号:F830.31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10)-0024-05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深化,金融服务已为社会公众日常生活所必需.少数金融机构通过金融交易掌握大量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并任意使用和处理,特别是随意对外提供,给客户造成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更为恶劣的是为谋私利批量出售.中国人民银行于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印发了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于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诸多问题,典型问题之一就是金融机构采取格式合同的形式侵权,严重侵害了客户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权.

一、个人金融信息的格式化侵权概况

本文分析的对象是各家金融机构通过官方网页发布的格式合同或制度,涉及商业银行17家、格式合同或制度50份,其中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8家、外资银行中国分支机构3家、地方法人机构2家;借记卡章程2份,信用卡章程10份、领用合约9份、申领表7份,电子银行协议6份,住房贷款合同12份、个人消费借款合同2份,银行业务外包合同2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如此重要,对于金融机构应该在格式合同中做合法明确而详细的约定,在格式合同中使用违法的规定、概括性的规定以及完全不做规定都不符合对信息主体的保护.调查结果显示:50份格式合同中41份有规定,占82%,9份完全无规定,占比18%;而在有规定的41份格式合同中,有涉嫌格式侵权条款的多达38份,比例高达92.68%.

虽然按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时,该条款无效,但这种认定通常极为困难,而且仅会由法院或消费者保护部门在受理诉讼或举报时进行个案认定,这对于运用如此广泛、影响大众群体的金融格式合同而言远远不够,需要从源头进行控制.

二、个人金融信息格式化侵权的表现形式

金融机构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格式化侵权,违反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通行原则,发生于收集、贮存、加工、对外提供、披露、销毁等多个环节,侵害信息主体的多重权利,从不同角度分析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一)所违反的基本原则

1.国外的通行原则

国外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非常重视,很早就以立法形式加以保护,其中“欧盟综合性立法和美国分行业立法是当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两种主要立法模式,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均不同程度受到这两种模式的影响.”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确立的基本原则包括通知原则、选择原则、安全原则、市场公开原则和执行原则.1995年欧盟《关于在个人数据处理过程中保护当事人及此类数据自由流通的指令》规定了合法、目的性、透明、妥当性、控制、特殊信息豁免、国际数据流通限制以及安全保密八项原则.此外,亚太经合组织也规定了收集限制、数据质量、列明目的、安全保护、使用限制、公开、个人参与和责任等八项原则.

2.我国的基本原则

我国目前尚无个人信息保护法,更谈不上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立法.2005年有学者提出知情同意、目的明确、限制利用、完整正确和安全等五项基本原则.201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提出了目的明确、公开透明、质量保证、安全保障、合理处置、知情同意和责任落实七项原则.正式实施的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提出了目的明确、最少够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八项基本原则.就个人金融信息而言,上述基本原则均有其合理性,但最重要的原则应该包括合法原则、合适原则、透明原则和责任原则.

3.个人金融信息格式化侵权所违反的原则

(1)合法原则.收集、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以非法的形式为之,特别是对外提供必须合法.如《商业银行法》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金融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其以保密为原则,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为例外.而个人金融信息格式化侵权的做法是任意扩大例外的范围,在格式合同中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金融机构不再履行保密义务,包括规章另有规定的,司法、行政机构等有权机构要求的,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出于公共利益的,仅在金融机构内部使用的等.

(2)合适原则.只应收集和处理与业务相关的最少信息,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特别是揭示个人种族、宗教信仰、基因、指纹的信息,或与健康状况、性生活有关的信息.但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中,特别是信用卡申领表,明确要求申请人“必填”的内容却包含了很多不该收集的信息,如申请人母亲姓氏、毕业小学名称、个人昵称、英文名等.

(3)透明原则.收集和处理信息之前,应明确向信息主体告知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内容、使用范围及相关事项,不得做模糊、笼统的表述.而金融机构格式合同中却有规定在任何其认为需要的时候,可将任何与客户或任何信用卡交易或信用卡账户或客户任何其它开立的账户有关的信息披露予任何金融机构根据其绝对的酌定权认为合适的第三方.

总结:本论文主要论述了亟需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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