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论恶意诉讼本科毕业论文 生毕业论文被恶意抄袭

关于恶意抢注论文范文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法律规制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恶意抢注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13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法律规制是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恶意抢注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恶意抢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摘 要:随着《商标法》2013年的修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商标授权确权规定》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商标恶意抢注应当如何规范也成为了当下的热点话题.本文从防范商标抢注立法规定的遏制角度来规制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关键词: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法

近年来,个人、企业商标申请注册意识增强,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数量每年也都在呈现很大幅度的增加.今年年初,我国知识产权局发布一项调查数据,数据显示我国2017年商标注册申请量为574.80万件,比上一年增长55.7%,再次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值,从商标申请数量来看,我国已连续十五年独占鳌头.声誉好的商标会给企业带来非常好的连锁反应,企业会因此获得高额利润,这对企业来说是一项巨型无形资产.也正是这样,在我国商标申请注册的过程中滋生许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恶意占领市场的等一些投机取巧的情形.获得成功后,转让或者起诉获得赔偿等情况屡屡发生,并愈演愈烈.恶意抢注情况之严重,己经成为中外企业在经营品牌过程中一个难以跨越的门槛.目前正值新商标法征求修改意见之际,笔者从立法的角度提出以下几点解决对策的思考:

一、有条件的限制商标转让

部分商标抢注人抢注他人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向商标使用人或者第三人转让注册商标获取高额商标转让费,当前商标法没有就商标转让做出任何限制性条件,这就使得商标抢注人的前述抢注目的轻易实现,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商标抢注行为的发生.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关于商标转让制度的特殊规定,对于实际使用的商标转让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可以自由转让,但对于仅有使用意图并没有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为了防止商标抢注投机行为的发生做出限制性条件,这样既尊重了民事法律关系平等自愿原则,又可以有效防止商标抢注倒卖投机行为.

二、严格商标注册申请主体资格限制

1983年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做出限制,即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9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这些申请人均要求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然而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中,申请人的范围扩大为自然人和单位,且不再要求申请人以从事实际经营活动为条件,这虽然为扩大商标注册提供了便利,但确给商标抢注留下了法律漏洞.随后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意识到商标抢注问题的严重性,商标局于2007年2月发布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对于申请注册商标的自然人做出了限制性规定,该制度仅仅对申请商标注册的自然人资格予以限制,催生大量为规避规定而成立专门从事商标抢注活动的公司.

由于当前商标法对除自然人外的商标申请主体没作任何资格限制,使得商标局在商标申请审查过程中,仅对商标构成要素及禁止性规定进行审查,导致实践中出现专门以抢注商标为业的商标抢注活动,而商标局对该类商标抢注行为无法在商标审查阶段进行有效排查.对商标申请主体进行必要条件规制,要求其必须是从事实际的经营活动,或在一定时期内将实际进行某种经营活动,且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需与申请人从事的商品经营活动相关联,这样就可以从主体资格限制上杜绝很大一部分没有使用计划或者在与自己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类产品上申请注册的行为.

三、借鉴“使用意图说明”制度

商标权取得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各有利弊,前者侧重于公平,后者重视效率,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很少有国家单一地采用某种原则,大多在注册原则的前提下吸收整合使用原则的有利内容.以使用原则为最典型代表的美国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进了注册原则,日本在坚持注册取得制度的前提下,为了有效规制上商标抢注行为也学习美国引进了商标“使用”制度.我国商标法在首次颁布之时就采用商标注册原则,该原则是符合当时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商标注册制度刚刚起步的社会现状,然而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商标权注册申请制度成为商标权合法取得的唯一途径,大量商标抢注投机行为产生,单纯的采用注册原则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出现的商标抢注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己经不符合商标注册现状.

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商标年均申请基数大的国家采用注册原则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但在采用注册原则的前提下,学习日本商标法,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时不要求商标的实际使用但要求商标申请人提供“意图使用”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明对于有效遏制商标抢注行为具有重大意义.商标的基本功能是区分商品与服务的来源,只有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商标才能发挥其认牌购物的基本功能,彰显商标的真正价值,才能体现商标权的存在.商标注册取得原则,完全割裂了商标权的取得与商标实际使用,这就使得实践商标抢注人利用注册原则的这一漏洞,无需花费任何商标使用的费用就可以抢先注册他人花费巨额成本投资打造的商标.因此,增加商标“使用意图说明”制度,在商标审查过程中赋予商标审查工作人员在对商标申请人的主观目的有合理怀疑时要求申请人递交相关商标己经使用或将来一定时期内使用的有效证据,该制度可以有效排除部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倒卖商标的抢注行为,或以商标为贸易壁垒向商标真正权利人发起侵权之诉谋取非法利益的商标抢注行为,同时赋予商标权利人在因故错失商标申请异议期后可以依该制度以商标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并未实际使用而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四、明确商标抢注概念及性质,加大处罚力度

商标抢注行为己经成为当前我国商标领域的突出问题,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表示,恶意抢注行为己经成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然而,究竟何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行为的法律性质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合商标抢注行为的特殊性及复杂性,采用“列举式十兜底条款”的形式规定商标抢注行为的概念,同时应明确该种行为是为法律所禁止具有非法目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结:这是一篇与恶意抢注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广告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法律规制 在市场经济中,一些广告经营者在利益驱使下,借助广告市场机制的不完备,执法部门的工作疏忽,法律规范的漏洞,开展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行为,侵犯。

2、 论商标声誉攀附行为法律规制 摘要:司法实践中判定商标侵权的要件之一是构成商标性使用,我国商标法在第三次修改时新增“识别商品来源”对商标使用进行限定,进一步明确了商标的标识区。

3、 公众人物姓名商标注册法律规制 摘 要:姓名具有识别功能,亦可被作为商标使用。公众人物基于自己的努力使得自己的姓名在社会公众中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并使得自己的姓名蕴含了一定的商业。

4、 商标蟑螂法律规制 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大大降低了商标注册的门槛,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非正常经营目的的商标注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民众品牌意识的增强,“商标蟑螂。

5、 域外PPP中政府行为法律规制 摘 要:关于公私合作问题,西方发达国家不仅构建了完备的运作模式,而且还拥有完善的配套设施。以下将选取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典型,深入分析它们公私合。

6、 日本行政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问题 摘要:日本反垄断法上没有行政垄断的定义,但确有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日本的经济规制及其统制型经济模式为其行为产生的原因。日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