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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单位论文范文 如何加强建设单位招投标环节法律风险控制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建设单位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23

如何加强建设单位招投标环节法律风险控制是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建设单位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建设单位和业主的区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摘 要:本文从城市道路建设单位的角度出发,着重分析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以及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法律风险防控要点和对策措施,从而保证新形势下建设单位合理履行招投标程序,有序推进城市道路工程建设.

关键词:城市建设;建设单位;招投标环节;法律风险控制

一、前言

城市道路建设单位作为业主方,既是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发起者,也是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主要组织者.考虑到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充分认识到招投标环节的法律风险,并在实际招投标中重点做好法律风险控制,是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和提高工程项目招投标效果的重要手段.因此,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环节中,应对招投标引发的法律风险给予高度重视,并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做好法律风险的控制,使工程项目招投标能够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规范的合同保障,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有效性.

二、建设单位招投标前期策划阶段的风险评价及对策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在招投标过程中,前期策划是关系招投标效果的关键阶段.招标方式的选择、发包方式的确定以及合同形式的选择,都对招投标效果有着重要影响.

(一)招标方式的风险差异及实施对策

1.公开招标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鉴于城市道路工程投资总额大、施工环节多的特点,公开招标有利于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建设单位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对中标方的选择面也比较广.因此,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必须对招标条件进行细化,确保符合招标条件的施工单位都能参与投标,提高招投标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邀请招标的法律风险及对策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的最大不同在于,邀请招标的范围较小,并且邀请招标都是建设单位相对了解的施工单位,其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都符合招标条件.因此,邀请招标只限于工程量较小和投资额度较少的城市道路项目.并且在邀请招标时,建设单位要加深了解被邀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和企业经营现状,确保被邀请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

(二)发包方式的风险差异及实施对策

1.平行发包模式

选择平行发包模式,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对工程量进行平行发包,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都可能成为承包方.其优点是能够提供更加公开的平台,便于激励施工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因此,平行发包模式的选择,必须在限定工程内容、工程量和施工单位等前提下进行,否则,平行发包将会带来较大的系统风险.

2.总承包模式

选择总承包模式,其优点是便于建设单位管理,建设单位可以直接对总承包单位进行问责,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满足实际需要.总承包模式的风险在于,各个分包方都隶属于总承包方的管理,建设单位无法形成与分包方的有效对接,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把握,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如果总承包方选择不利,将会直接影响分部工程的开展,会给工程质量造成较大的隐患.因此,总承包模式的选择,要确保总承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建设单位也要具有对总承包方的掌控能力.

(三)合同形式的风险差异及实施对策

1.总价合同

在总价合同中,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之初就根据工程总量确定合同的总价款,其优点是有利于控制工程投资,将工程投资限定在了固定的范围之内,保证了建设单位的整体利益.其法律风险在于,工程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市场波动等因素,使施工单位的成本突然升高,施工单位有权根据合同协议对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索赔,建设单位也必须履行赔偿义务.因此,总价合同的选择,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项目的总体投资进行准确的计算和预估,并合理考虑市场波动及工程风险等多种因素,提高总价合同的准确性,避免工程索赔现象的发生.

2.单价合同

在单价合同中,建设单位不给出工程的总价,而是对每一分部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其优点在于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并提高总价的灵活度,便于降低单项工程的投资成本.其法律风险也非常明显,主要是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中的漏洞,以及建设单位对工程量测算不足等缺陷,单方面提高分部工程报价,进而增加总体投资.所以,单价合同的选择,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量有准确的计算和预估,否则,单价合同的签订将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建设单位招投标实施阶段的风险及对策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正确理解招投标程序,并对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准确分析,既有利于掌握建设单位招投标法律风险,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建设单位招投标效果.

(一)资格预审(或资质要求确定)中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投标单位是否有资格参与投标.通常采取的办法是要求拟投标单位提供相应资质证件以及业绩清单,便于建设单位对其资格进行评定和分析.对于投标单位而言,有些投标单位属于挂靠性质,或者与下属单位存在隐形分包关系.这种情况很容易隐藏起来,建设单位难以发现.这就造成了施工单位的实际能力与资质条件不符,给工程建设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结合北京城市道路建设单位招投标实际,对于这种资格预审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建设单位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规避:首先,应明确招标单位的主体地位,在招标说明中明确对资质借用和挂靠单位的规定.其次,建设单位应加大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力度,摸清投标单位的组织架构,并与投标单位签署相应的风险防范协议,避免资质挂靠和分包队伍承揽工程量现象的发生.再次,建设单位应建立信用档案管理机制,对频繁出现资质挂靠的单位,予以警告和清退,维护招投标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有效解决资格预审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二)招标内容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对于招标内容的规定,建设单位不但要事前做好工程调研,同时还要在内容与文本上下功夫,确保招标内容的准确性和唯一性,并在语言表述上不会造成投标单位误解,最大程度的提高招标内容的可靠性.招标内容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工程量描述的准确性、投标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描述、各种细节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风险.考虑到北京城市道路建设单位的特点以及招标过程中存在的内容风险,建设单位在招标内容风险控制中,应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建设单位要在招投标之前对工程量进行准确估算,并在招标内容表述上提高准确性,避免工程量描述存在歧义,消除投标方对工程量的误解.其次,建设单位要规范招标文件用语,使招标文件中的语言足够严谨,避免招标文件出现歧义.再次,在招标内容中对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准确规定,加强对投标方的控制,避免投标方因招标文件表述不清而与建设单位出现法律纠纷.只有做好上述几项工作,才能保证建设单位的招标过程取得积极效果,最大限度的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

总结:本文关于建设单位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探析 摘 要: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分包活动越发频繁,在分包活动开展过程中,因分包合同设置上存在的问题就导致其中蕴含着法律风险问题,为了。

2、 简析企业民间集资法律风险控制 (311400 浙江天和天律师事务所 浙江 杭州)摘 要:隨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的融资问题备受关注。在诸多的融资方式中,民间集资是最常用。

3、 合同法律风险控制 摘 要 当下,很多企业管理者对法律风险的管控不严,尤其是对于合同法律风险控制的重视程度不足。本文尝试对当下企业管理者如何在实务层面加强合同法律风。

4、 如何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控制体系 摘 要:在当前日渐复杂的经济环境之下,企业具有的法律风险逐渐突显出来,企业在法律方面的风险会对其未来发展造成重要影响。而企业如何构建法律风险有关。

5、 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风险控制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内部的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变为经营性资产,这种方式的转变不仅提高了国有资产的利用效。

6、 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风险分析和 摘 要: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对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节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