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税收法律制度论文 会计制度论文 会计制度设计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题报告 我国现行医疗制度论文 制度经济学论文题目 激励制度论文题目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参考文献 人民币汇率制度参考文献

关于制度缺陷论文范文 我国刑事审判公开制度缺陷其构建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制度缺陷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22

我国刑事审判公开制度缺陷其构建是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制度缺陷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制度设计缺陷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本文的写作起于笔者参与刑事审判的过程中所遇到的疑惑.审判公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现行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配套程序和制度.从法官和当事人的选择权角度看,法律没有赋予法官和当事人选择是否公开的权利,这在个案中不仅剥夺了当事人的部分私权,甚至可能会损害公共利益.

本文先对刑事审判公开制度进行了解析,在把握其内涵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刑事审判公开制度的现状及其缺陷.紧接着文章对缺陷背后的法益进行了分析与权衡,在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审判公开制度的构想.

一、审判公开的含义及属性

1776年,贝卡利亚在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如今,审判公开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一项普遍原则.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宣判的结果应该让公众与媒体知悉,允许公民旁听,允许媒体公开采访和报道.

关于审判公开的性质,学术界对此的讨论并不是很多,所以也没有多少观念上的冲突或理论上的交锋.目前对审判公开性质的界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审判公开是一种制度或原则,另一种则将审判公开定义为一种权利.第一种观点实际上是“制度说”和“原则说”两种观点,但在笔者看来审判公开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原则,故将两观点合并为一观点.国际上通常将审判公开通常称为“权利”,并认为这一权利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同时也是公众的权利.但也有学者认为:“对于公开审判的价值最好不用权利来表述,而是将公开审判看作是作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的刑事法院应有的恰当运转机制.”

有观点认为,审判公开仅仅适用于审判阶段,所以只能称之为制度,而不能算是原则.作为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审判的一项具体要求,并且具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保障,将审判公开称为一种基本制度并无不妥.但仅仅因为其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而不是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末就将其排除在原则之外则缺乏说服力,也和公认的原则的标准不符.审判阶段是整个刑事诉讼的核心,而审判公开是审判阶段的一项基本的要求,所以称之为原则并无不妥.审判公开规定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总则之中,在很多法学教科书中就将其定义为了一种原则.实际上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审判公开为一项制度或原则,所以两种称谓皆可并皆有道理.

笔者更关心的是审判公开的权利义务属性,因为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而义务则必须遵守.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判公开的属性并没有规定,更多的是体现为一种国家司法机关的运作机制.按照这种运作机制,它同样可以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并且增强了国家机关遵守这种规范的自觉性.实际上,审判公开的权利属性是有其充分基础的.《联合国人权宣言》、《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都确立了审判公开的权利属性.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来看, 审判公开就是为了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权利.从审判公开原则确立的历史发展看,它是针对封建社会的秘密审判、司法擅断而提出的,是当事人公正审判权的一部分.从审判公开的例外看,除涉及国家秘密案件外,不论是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案件,还是未成年案件,都是出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考虑的.所以,审判公开是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当事人可以选择放弃该权利.

审判公开不能简单的定义为一种制度、原则或者权利,它的属性兼容以上三个方面.它既是对国家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的一项职责要求,也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方面意味着司法机关有职责保障该制度或原则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审判不公开,或说审判是否公开是被告人的选择权,这里的不公开当然不是指对当事人的不公开,而是针对社会公众的公开问题,对当事人的公开是审判公开的最基本要求.

二、我国刑事审判公开制度的现状及困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刑事审判原则上公开进行,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商业秘密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进行.可以看出,除了对商业秘密案件的规定较有弹性外,法律对其他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是否公开的规定过于原则,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和制度严重缺失.这样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求,在许多案件中出现了因为法律规定过于原则而使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尽合理的现象.以下是在司法实践中真实存在的三个案例.

某一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公众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痛恨至极,纷纷要求从严重判.被告人自知其行为在伦理道德上及其败坏,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口诛笔伐,所以他不想让社会公众的愤怒影响法官的公正判决,发生媒体审判的现象,因此被告人在庭审前申请此案不公开进行审理.法官此时也面临着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因为公众的广泛关注,要保障其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案件的审理公开进行;另一方面虽然被告人的行为在道德上十分败坏,但是在法律上自有法定的量刑幅度,和公众的要求有所偏差,容易引起公众的不满,公开审理会使法官承受的案件之外的压力很大.而且,此案中被告人的犯罪方法具有新颖性,法官担心案件的公开审理可能会传播犯罪方法,危害公共利益.此时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应该是由法官具体衡量本案的各种因素,由法官裁量做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但是在实践中,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法官裁量权,所以本案只能公开进行审理,难免会造成一些不利的影响,甚至会危害公共利益.

总结:此文是一篇制度缺陷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缺陷和完善 摘要:取保候审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一项很重要的强制措施,很好的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也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这一制度在被大量的运用于。

2、 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实践分析 摘 要: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在实践当中具体适用时仍然有着许多不足,因此其本身应有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本文从我国刑事和解案件在实践中存在的实际。

3、 我国刑事赔偿制度完善 [摘要]1995年《国家赔偿法》开始施行,2010、2012年《国家赔偿法》进行修订。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

4、 我国刑事诉讼强制证人出庭制度缺陷完善 摘 要 长期以来,以证人出庭率偏低为代表的证人出庭难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国刑事诉讼质量和庭审效果发挥的一大瓶颈。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

5、 我国遗失物善意取得制度缺陷其完善 摘 要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法律对这项制度的规定存有以下缺陷:原所有权人回复请求权的适用范围过小,遗失物有偿回。

6、 论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制度之缺陷与构建 摘 要:检察官是一种专门的法律职业,司法公正的实现与检察官有密切关系,目前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在内容体系完整性、科学性及惩戒规则方面存在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