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论文范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开题报告

关于经营权论文范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问题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经营权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15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问题是关于经营权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进出口经营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作者简介]吴义茂,佛山市委党校法学部教授,法学博士.吴越,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①吴越、吴义茂:《农地赋权及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范式》,载《改革》2011年第2期,第104—111页.

②前引①,第104页.

摘 要:农民股东用以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构成公司对债权人担保的“责任财产”,但其目前又承载着事实上的生存保障功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财产性”和“保障性”形成明显的冲突和紧张关系,由此产生农民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分别探讨公司成立阶段、运营阶段、清算阶段的农民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其解决方案,尤其对于清算阶段的利益冲突,在评析当前各家学说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提出“优先购买权+入股保险+入股风险基金”的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解决思路,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股东债权人利益冲突

中图分类号:DF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3)03-0020-08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其用益物权属性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法律科学的角度出发,股份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不宜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组织形式.①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营利性”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资本化本质相契合,其“人合性”以及较大的“自治性”更是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灵活配置提供了较大的法律空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适宜的组织形式应为有限责任公司.② 尽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提上了执政党的议事日程,但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的完全实现尚需时日,法律上用益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具有事实上的保障性,入股农民需要依赖于来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为其提供生存保障.目前,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践中,普遍确立了农民股东的“保底分红权”、“退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回购请求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作为责任财产进行清偿”等做法.

在普通公司中,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是通过维系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来实现的,但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受制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实上的保障性,其债权人面临的风险也比在普通公司中要大得多.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债权人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尽可能地规避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也是其必然的经营之道.如果不能实现债权人和农民股东利益的再平衡,必然导致农地入股公司的商业机会的减少甚至完全消失.没有商业机会的公司显然也不可能为其股东带来投资回报,农民股东依赖来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解决其生活保障的期待也必然落空,最终也不利于农民股东的利益维护.因此,平衡农地入股公司中的债权人和农民股东之间的利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公司设立阶段的利益冲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评估

资本确定原则要求公司成立时,其注册资本必须确定,以保证公司有一定的资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对股东的出资财产进行价值评估是资本确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公司法》第27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作价的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中,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评估结论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对于平衡农民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被高估,则实为虚假出资,公司的清偿能力降低,债权人利益受损;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被低估, 由于农民股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是其分享股东权利义务的依据,则会导致农民股东的利益受损.

③参见李启宇:《基于城乡统筹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创新研究》,载中国知网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四川农业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论文,第85页.

④王斌、刘程程、于红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值评估研究》,载《价格理论和实践》2009年第11期,第56页.

⑤苏晓鹏、冯文丽:,《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问题》,载《价格理论和实践》 2009年第3期,第67—68页.

⑥孙中华、罗汉亚、赵鲲:《关于江苏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载《农业经济问题》2010年第8期,第33页.

⑦前引⑥,第30页.目前,由于法律法规和专业评估机构的欠缺,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评估难以保证其评估结论的客观和公正.具体而言,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缺乏专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在专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格评估机构缺失的情形下,许多地方就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作为评估机构.例如,成都市双流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截至2008年11月就评估了双流县宗富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宗土地,评估面积189.81亩,评估总价达274.22万元.③虽然这样操作对于在约束条件下促进土地流转具有现实意义,但其专业性、科学性很难得到保证.其次,流转价格确定的依据不清、随意性大.资产评估一般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等方法.由于土地是自然本身的产物,成本是虚拟的,很难定量,成本法难以实际运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目前为法律所限制,农村土地的流转机制发展时间不长,市场上的可参照物不仅量少而且可比性差,市场法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评估中也不可行.因此,一般使用收益法来评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值,④估测土地承包经营权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收益的现值之和.⑤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试点实践的作价原则一般为,按近三年的平均亩净收益和剩余承包期的乘积.例如,江苏省常熟市董浜镇金龙稻米专业合作社的评估方法为,平均每亩土地每年收益250元,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年限20年,得出每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作价5000元.⑥问题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目的就在于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以目前细碎化经营下的土地净收益作为依据来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的预期收益,难谓合理.此外,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30年,但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政策已经确定,仅以30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依据计算入股的剩余期限收益,也有失公平.再次,在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情况下,实践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往往没有折价.例如,江苏省金坛市2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中有26家属于这种类型,占92.8%.⑦在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情形下,确定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相对简单,凭入股土地的数量即可.但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东的出资,其评估的价值关涉到公司的资本总额,关涉到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关涉到债权人债权实现的程度,不进行评估显然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因此,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评估的法律法规、建立专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尤为紧迫.

以股东的出资为中心的公司资产是担保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为防止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虚高评估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我国《公司法》第31条⑧确立了出资股东的补交差额制度、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制度,第208条第3款⑨确立了评估机构的赔偿制度,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也应该一体遵循.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的特别公示

⑧《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本文关于经营权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参考文献: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限继承制度 [摘 要]农民的任何合法财产权都应以继承权的最终落实为实际标志。当前,面对农民实体利益的不断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可以有限继承的客观现实性和理。

2、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意愿分析 摘要:为了研究陕西省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本文通过对190个农户进行一对一访谈调研获得的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进。

3、 苏永健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入选理由:苏永健始终保持务实严谨、敢为人先的本色,致力于企业的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超越自我、超越行业标准。在抓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

4、 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专注研发技术领跑行业 入选理由:50多年来,公司先后研制和开发了煤矿企业所需的刮板输送机、耙砂机、矿车、极薄煤层采煤机等系列产品,特别是20多年坚持不懈研发极薄煤层。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流转性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分配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土地是生活的重要生产资料,尤其是对农村人民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着。

6、 层次分析法下对成都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评价 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属于创新农村多元投融资机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本文以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为研究对象,调研发现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