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本科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经济展望杂志电子版 科技展望杂志网站 科技展望杂志社编辑部 硕士论文展望怎么写 农业展望杂志 对通信工程专业的未来展望论文

关于展望论文范文 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法规制现状、利弊展望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本科论文 原创主题:展望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14

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法规制现状、利弊展望是关于展望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展望未来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国际法领域约束规制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模式归结共有四种,即全球性国际公约间接管制模式、区域性国际公约直接管制模式、国际政府组织约束管制模式及国际非政府组织自身管制模式.由于非政府组织自身国际法律地位的缺失,四种约束管制方式一方面起到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自身的缺陷.为了更好地使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国际治理领域中发挥作用,除充分利用现存规制模式之外,亟需制定全球性国际公约对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约束管制.

关键词:国际非政府组织 国际公约 国际组织 国际法规制

自上世纪冷战结束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及通讯技术的发展,国际非政府组织已经在全球治理中与国家、国际政府组织一道成为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他们广泛地参与到设定国际议题、制定国际原则及对国际规则的实施之中,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尤其是在国际人权保护、人道救济及环境治理领域的表现更为突出.鉴于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国际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在国际法领域对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广泛的研究,但现有研究更多的关注是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而对于其是否具备国际法律人格却没有统一的认识,目前对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规制还是大多停留在其注册国及行为国国内法进行规制的局面,在国际法领域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被主权国家广泛批准加入的国际公约来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设立、必备条件及法律地位进行规制.①本文主要对当前国际法领域内对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规制的模式进行评述,并由此分析几种模式之利弊,以期引起学界的关注及研究.

一、国际非政府组织概念的界定

对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定义在国际社会上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对于定义的界定是进行研究的前提,本文在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规制模式进行探讨以前,也要对规制的对象概念加以界定.非政府组织这一词第一次被正式使用是在联合国宪章的第71条,②虽然该条没有对非政府组织的概念加以界定,但却是在国际社会上第一次正式承认非政府组织的存在.③对非政府组织进行定义是在1950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第288(X)决议中,其认为只要不是按照政府间的协议建立起来的组织都称为非政府组织.④这一概念的界定比较笼统,并没有对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诸如组织目标、活动范围等加以规定.而在经社理事会1996年(31)号决议中对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组织性、能力及问责性等都做出了硬性的规定.⑤此决议虽然对非政府组织规定得较为全面,但是把按照此条件将非政府组织纳入到国际法范围去规制还缺少了关键的一点:国际性.笔者认为对国际非政府组织概念规定较为全面的是欧洲理事会在1986年开放签署、1991年生效的《关于承认国际非政府组织法律人格的欧洲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of the Legal Personality of INGOs)的第1条.该条包括四个条款,除了对合法性及组织性加以规定外,其中(a)款与(c)款分别规定了该条约下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应该具有国际视野的非营利目标及活动范围要至少在两个国家以上.⑥这就把国际法进行直接规制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与按照国内法建立、只在一个国家进行活动即目标于国内事务的纯粹国内非政府组织进行区别开来了.

综上,笔者认为,国际非政府组织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非营利性.非营利性不是指该组织不能赚取利润,而是该利润只能用于实现本组织目标不能用于成员分配.(2)合法性.该组织的建立目标应与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原则、宗旨及目的保持一致.(3)组织性.该组织要具备自己的规章制度、组织程序及民主体系等组织行为规范.(4)国际性.主要是指该组织的活动目标、活动范围、成员组成及资金来源等条件之一要来自至少两个国家或以上.⑦(5)非政府性.该性质主要要求非政府组织的建立不依赖于政府间的协议安排,在活动过程中也要独立于主权国家及政府.本文中所指非政府组织如无特殊说明,皆为国际非政府组织.

二、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法规制模式概述

虽然在国际法领域对于是否给予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法上法律主体地位没有定论,也没有出现一部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公约来约束规制国际非政府组织,但还是能在现存的国际法中找到对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规制约束的模式,总结起来主要有国际公约间接管制模式、区域性国际公约直接管制模式、国际政府组织约束管制模式及非政府组织自身管制模式等四种.

(一)国际公约间接约束管制模式

虽然在全球性国际公约规则下,除主权国家及国际政府组织之外,国际非政府组织不能直接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但我们还是能在有些条约中找到约束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蛛丝马迹”.只是这种约束并不是直接针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我们按照国际法相关理论及实践能够推断出这类全球性国际公约约束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存在.

在现代国际人权法领域规定的“集体权”(collective rights or group rights),不仅仅保护某一团体个人的利益或者所有个人利益的集合,而且还保护这一团体的利益.⑧这种权利主要有“生存权”、“自决权”等.但是反映在国际法项下国际非政府组织享有的权利可以被称为“组织权”(organization rights),⑨这是作为一个组织在没有国家干预的情况下所享有的最基本的生存及履行职能的权利.⑩如从《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的第21条和平集会(peaceful assembly)的权利就可以推断出一个团体或组织也可以作为此权利的享有者;11第22条规定的结社自由(freedom of association),权利的拥有者不仅仅包括自然人而且还包括既存组织;12第18条的信仰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的权利拥有者也可以是宗教组织;13第14(1)条规定的公平及公开审理(fair and public hearing)的权利也可能被非政府组织享有.14《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ICESCR)中也可以推断出对非政府组织赋予权利的条款,如第1条的自决权(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第8(a)条的中组建工会的权利(trade union)、8(b)中工会组建国内联盟及参加及组建国际工会组织的权利、8(c)中工会自由活动的权利及8(d)中罢工的权利(right to strike);除此之外,国际劳工组织在劳动法领域已经制定并通过了至少180多个国际公约,间接规定非政府组织权利的全球性的多边公约还有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公约中的规定.15除了从上述国际公约中的某些规定可以推定对非政府组织赋予权利,1998年《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The UN 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 Defenders)也把相关权利赋予了有关非政府组织,16如该宣言里的第5、6a、6b、8、9条都从不同方面赋予了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权利.17对非政府组织承担义务的规定在国际法里还是一个没有发展起来的领域.18但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同样在相关国际公约中我们也可以推断出存在约束非政府组织的条款存在.如1965年的《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的第4条,要求缔约国谴责一切形式的不符合公约宗旨的组织的行为;国际劳工组织的1948年《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国际公约》(Freedom of Associa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to Organize Convention)的第8(1)条规定相关组织承担尊重实施公约国家法律的义务.在《联合国权利捍卫者宣言》的第18条的第2、3款都对相关组织在保护民主、促进人权方面给予了责任(responsibilities)的限定.19

总结:本论文可用于展望论文范文参考下载,展望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参考文献:

1、 国际非政府组织参和我国新农村建设动力 摘要:跨越国界、开放性、多元化等特点使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我国新农村建设具有一定的可能性。外生环境和内生各要素的良性互动是推动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我。

2、 生命伦理问题的国际软法规制 摘 要:科技无国界,生命科技发展及其医学应用引发的诸多伦理难题跨越国界,日渐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亟待世界各国共同应对。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代表的一。

3、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状、国际经验和路径选择 摘 要:在低碳经济背景下探索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已成为中国破除能源、资源、环境瓶颈,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一个关键。目前世界各国已建立了EU。

4、 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法规制可行性 摘 要:目前,在国际法层面,没有任何一部专门的及全球性的国际公约对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规制,主要原因是国际社会对国际非政府组织能否具备国际法律人格。

5、 网络信息安全国际法规制 摘要:“斯诺登”事件以来危害国际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同于传统国际法中领土安全的有界性,网络信息安全的虚拟性、无限性都是对传统国家。

6、 后危机时代世界范围内国际资本流动特点、趋势和原因 摘要:开放是十三五规划“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国际资本流动是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后危机时代,对世界范围内国际资本流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