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硕士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论文写作构想是什么 自考论文构想1000字 安乐死合法化的参考文献 江苏自考论文写作构想 自考论文写作构想格式 论文初步构想

关于合法化构想论文范文 在家上学合法化构想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合法化构想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22

在家上学合法化构想是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合法化构想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合法化构想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摘 要:近年来,我国“在家上学”现象悄然兴起,但随之而来的“在家上学”合法性、合法化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文在分析“在家上学”的合法性与合法化的基础上,对“在家上学”的正当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探析,以期对我国的基础教育有所裨益.

关 键 词:“在家上学”;合法化;依法监管;日常监督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9-0083-08

收稿日期:2018-08-01

作者简介:庄晓燕(1993—),女,福建漳州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王新红(1967—),男,湖南邵阳人,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

“在家上学”是一种在义务教育期间以家庭为主要教育场所,由父母或家庭教师开展的教育活动.目前,“在家上学”的类型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单个家庭独立实施的“在家上学”,主要的教育实施者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聘请的家庭教师;另一种是多个家庭联合互助的“在家上学”,可以由每一位家长负责自己擅长的学科,也可以聘请家庭教师,为保障教育质量,家庭一般不超过10个.据《中国“在家上学”调查研究报告(2017年)》显示,密切关注并有意尝试“在家上学”的群体规模从2013年的约18000人增长至2017年的约50000人,真正实践者由约2000人增长至约6000人,年均增长速度30%.[1]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革命带来教育资源的多样化,使父母为子女提供多种教育形式成为可能.

一、“在家上学”的合法性与合法化之辨析

合法性与合法化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二者关系密切.合法性是指某个行为符合现有法律规则,合法化是显示、宣称或者证明某个行为是正当的、适当的或合法的,从而获得承认或授权.[2]如果说合法性是一种司法判断,合法化则是一种立法判断,是立法者通过调研、论证以立法的方式承认某些处于法律规制之外、法律本不认可的行为具有合法地位.目前,学界对“在家上学”的合法性问题存有争议,主要观点有:⑴肯定说.持肯定说的学者认为,“在家上学”是一种合法的教育形式选择,《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虽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并没有明确入学即进入学校.“学”可以有广义的理解,既可以解释为“学校”,也可以解释为“义务教育内容的学习过程”.[3]⑵否定说.持否定说的学者认为,“在家上学”尚未被现行法律承认,介于合理与违法之间.[4]

2006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家上学”引起的抚养权争夺案.法院经审判驳回原告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但宣判时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要求被告(父亲)尽快解决孩子进入学校学习的问题.[5]可见,司法实践中更偏向否定说.既然《义务教育法》对“在家上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考量“在家上学”是否合法就有必要引入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在待决案件已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应该在法律文义的可能范围内进行解释.[6]对于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并没有绝对的顺序要求,同一法律问题,往往需要解释者同时运用多种方法,且相互检验.“在家上学”并非处于法律的真空地带,《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由此可推断,入学应当是进入学校.也就是说,现行法律通过将“进入学校”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接受教育的唯一合法形式,否定了“在家上学”的合法性.然而,这种推断经不起文义解释的检验,且有法官造法之嫌.笔者认为,“在家上学”作为一种正当行为,应当合法化.

二、“在家上学”的正当性证成

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从自然法的角度提出“天然权利”,将权利理解为一种“正当”要求.近代西方思想先驱、“国际法之父”与“自然法之父”胡果·格老秀斯认为:“权利一词,所指示的,只不过是所谓正当而已”.[7]到了英文中表示权利的“right”,虽然没有了关于法律、法学等涵义,但公正性、正当性的意思仍然是明显的.法学家们大都将“正当”看作权利的本原,权利的正当性就是权利理论中的根本问题.因此,“在家上学”能否作为一项被法律认可和保障的权利,首要问题是探讨其是否具有正当性.

(一)“在家上学”的基本法理依据

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根据繁殖的事实,就产生了父母保护和抚养子女的责任.[8]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权利和义务是抚养的一部分,父母的教育权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自然产生的,是一种自然权利.从这个角度而言,父母是教育权的源主体.但因生产的社会化、机械化占据了父母大量的精力,其不得不让渡部分的教育权利给国家,国家以立法的方式将这一自然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随着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不断丰富,一些父母决定收回曾经让渡给国家的部分教育权利,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子女选择“学校教育”之外的教育形式,如“在家上学”,这是一种正当的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既是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又是教育权的义务主体,因其认知尚不健全,难以自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故父母作为其行使受教育权的协助主体来帮助其选择,这也是保护和抚养子女的一部分.换言之,父母既是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的义务主体,也是受教育权的共同行使主体,受教育的结果归属儿童、少年,而如何行使权利则由父母帮助儿童、少年完成.可见,父母和儿童、少年共同选择“在家上学”,并非拒绝接受义务教育,而是采取“在家上学”这种方式来行使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好的国家遵循一种权力开放秩序.基础教育也是如此,开放的秩序能够促进教育的有效性.父母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实现教育权的形式,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国家也能因此把资源配置到更需要的区域.当然,国家有理由基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公益的需要限制父母的教育权,但不应完全否认父母和儿童、少年享有选择教育形式的权利,以一刀切的形式要求父母和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学校教育.

总结:这篇合法化构想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1、 在家上学法律上怎么 21世纪教育研究院调研显示,“在家上学”群体规模不断扩大,从2013年至2017年,以年均30%左右的速度在增长新学期伊始,相对于步入新学期的。

2、 一带一路实施和国际金融支持战略构想分析 【摘要】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是顺应全球新形式,统筹协调国内外关系的重大战略决策。如何在实施一带一路的过程中,积极利用国。

3、 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对我国区域经济格局总体影响分析 【摘要】“一带一路”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战略构想,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对区域经济格局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实践证明,“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对。

4、 废物回收利用构想 废物是一种放错地方的资源,对废物充分的回收利用,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价值。以往我国对于废物回收并不重视,回收利用效率很低,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而随。

5、 建设成渝模式西部金融中心构想 摘 要:构建西部金融中心一直是成都和重庆两地政府的发展目标之一,两地政府都在不遗余力地扩大金融市场、培育金融产业集群,争取早日构建西部金融中。

6、 建立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构想 摘 要: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是主要为了实现国家的居民住房政策目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是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的住房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