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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象行政行为论文范文 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抽象行政行为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15

完善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是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抽象行政行为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抽象行政行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是一种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运用其公权力施行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的行为开展监督,目的是既纠正违法活动,同时也对因此造成的损害开展相应补救的司法活动.应当看到,这一司法活动是完全可行且不可或缺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总地来看,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遵守入世规则及依法行政的要求、契合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趋势等,构成了完善该制度的法治意义.由于该制度当前仍然存在着抽象行政行为的外延不足、宪法法律规定不完善、司法审查的对象与范围不合理、原告资格的确定不恰当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探寻我国该项制度的完善之道,以便更好地谐和行政法治的立法宗旨.基于客观事实,以问题为导向、增强针对性是实现该项制度完善的应然选择.具体说来,抽象行政行为的外延、宪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司法审查的对象和范围、原告资格等方面,为通过完善立法的方式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而推进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相应的路径参考.

[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D92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7)02-0145-05

众所周知,在理论上,依照适用对象特定与否为准,行政行为大体划分为具体和抽象两种类型.对后者进行司法审查,就是司法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就相关主体做出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文件之行为所开展的司法活动.应当看到,此监督活动是司法监督行政、权力制约权力的体现.这一制度在推进我国行政法治方面确实产生了积极意义,有力地保护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推动了行政法治进程.十八大以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越发成为党和国家以及广大民众的一致要求;随后的四中全会进而指出,要加速践行依法行政,以助推法治社会的早日到来.无法否认,由司法机关开展审查既是域外的通例,亦体现了我国未来推进法治建设的应然选择.然而,鉴于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权在我国的强势地位及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国的这一制度还存在较多与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倘若不就抽象行政行为施以恰当的司法监督,抽象行政行为就可能产生较之具体行政行为更为严重的后果.从这一角度来看,以维护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实现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大对我国这一制度的研究力度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概述

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概念具有非常重大的工具价值,假若缺少了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将难以清楚而又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1].为了更好地开展本文研究,笔者将首先就司法审查制度进行含义上的分析与总结.在此基础上,厘清我国司法审查的现状,有利于深化该制度的认识、提出相应的完善之道.

(一)抽象行政行为及其司法审查的含义

既然概念的工具价值很大,那么就有必要厘清本文的核心概念.从词义上看,可以将本文的核心概念一分为二,即抽象行政行为及司法审查.如此一来,既能展现两概念之间的联系,亦更加有利于研究的开展.

1.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如前述及,抽象行政行为并不存在于具体的法律条文中,即法条并未对其界定,而是作为学理概念存在.从性质上看,通说主张它是与较之于具体来说的一类行政行为.关于它的概念,有学者指出,是指行政主体就不特定的事或人做出抽象的、普遍性规定,只要符合它的规定就都将产生法律效果[2].从对这个概念的基本界定来看,该行为所展现出来的特点表明其与具体行政行为并列存在.综合来看,本文认为,抽象行政行为即是行政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运用其行政权力施行有着一般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的活动,其适用对象具有不特定特性.

2.关于司法审查的概念.司法审查是广泛存在于当今国家、地区的法律制度之一,是一种由司法机关纠正行政违法活动,同时开展相应补救的司法活动[3].就层次来说,尽管它涵盖了多个层面,但是,由于我国只有行政法层面的司法审查,法院不能审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是否合宪,因而本文主要涉及行政法层面的内容.综上,司法审查是一种由司法机关依照现行法的规定,对行政主体运用其行政权力出台具备一般约束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审查,目的是既纠正违法活动,同时,对因此造成的损害开展相应补救的司法活动.

(二)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现状

毋庸置疑,意欲完善该制度,就必然离不开对其现状的审视.因为现状为提出相应的完善之道提供了问题导向,使其更具针对性.综合来看,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现状主要体现为立法与司法两层面,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联系.

1.立法层面的现状.从立法上看,我国关于司法审查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在可诉性及操作性方面比较欠缺,其内容也主要体现为规制抽象行政行为的价值宣传层面,并且分散于多部法律中.经过梳理发现,我国目前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就行政行为及其司法审查做出了规定.应当注意的是,尽管在竞争法律制度里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然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前述行为的规制并不多甚至非常少.该法仅在第7条对行政主体的行为做出了较为简单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更多其他详细规定.相比之下,《反垄断法》对规制抽象行政行为的规定就显得丰富得多,其中,直接针对该行为的条文占全文总数的七分之一左右.该法对该行为的主体范围、责任承担、表现形式及反垄断执法机构等问题做了规定,被誉为迄今规制该行为最到位的一部法律.具体来说,该法第8条表明了行政主体的范围;第5、6章则分别解决的是抽象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等问题.经过梳理可以发现,前述两部法律都是规制抽象行政行为的正式法律,但也存在未对该行为进行司法监督做出规定的共同之处,而仅有的一处类似规定也是建立在一定条件的满足之上(详见后者第53条).此外,2015年施行的《行政诉讼法》为法院便于审查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提供了条件,该法从受案范围、审查标准、责任承担等方面,针对该行为开展司法审查形成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例如,第2条肯定了相对人可以就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第12条将该行为也纳入了受案范围;第53条明晰了审查的标准.当然,尽管这部新修的行政程序法在助力我国该制度发展的意义上具有重要作用,但其仍存在较多不足之处,如有关司法审查的对象和范围过窄、原告资格确定不合理等问题.

总结:本论文可用于抽象行政行为论文范文参考下载,抽象行政行为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参考文献:

1、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强度 摘要: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强度实际是关于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问题,其取决于案件或所争议的问题是法律问题还是事实问题。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是一个重要。

2、 完善我国拆迁行政制度构想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脚步不断加快,“拆迁”一词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拆迁工作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展开,与公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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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适用 摘 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反倾销司法审查问题日益突出,既因为WTO《反倾销守则》对司法审查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等法律文件中。

5、 论抽象行政行为 摘 要: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行政权的行使主要通过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两种方式来实现。随着社会的发展,抽象行政行为在行政权的行使中。

6、 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制度探析 摘 要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权开始从检察机关剥离,统一由新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行使。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法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