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毕业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 谨慎性原则参考文献 宪法的基本人权原则冤案电大论文 引用参考文献的原则 格式合同和自愿原则的冲突论文 毕业论文选题的基本原则是 简述引用参考文献的作用和原则

关于归责原则论文范文 高度危险活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探析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归责原则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13

高度危险活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探析是关于本文可作为归责原则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二元归责原则的意义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科技高速发展与个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以“分配正义”等理论基础为出发点,高度危险活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被许多国家所采用.但该原则在高度危险活动领域的适用仍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应充分将法律精神与社会现实结合,进一步完善高度危险活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关键词]高度危险活动;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

一、高度危险活动概述

(一)概念

高度危险活动的无过错责任主要适用于因从事高度危险活动致人损害的情形,因此,充分理解什么是“高度危险活动”是进行研究的前提.《侵权责任法》中有对高度危险责任的表述,因而可以从中得到关于高度危险活动的定义.高度危险活动即从事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法》第70至75条列举了高度危险作业的具体形式第70条使用民用核设施、第71条使用民用航空器、第72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第74条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第75条遗失、抛弃、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等对环境具有较高危险威胁的活动.

(二)考量因素

尽管对高度危险活动有定义,但社会生活变幻莫测,在应用上仍存在诸多困难.笔者认为,结合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高度危险活动造成损害的损害严重性.首先指损害所涉及的权利位阶高低如果该活动危及或侵犯到平等、自由、人身、生命等位阶较高的权利,则这个活动的危险性就会越大;其次指在具体的案子中实际造成的损害的重大程度造成大规模、程度深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有极大的危害后果;最后指高度危险活动中所包含的危险的稀少性和特殊性是否发生损害后果的可能非常之高,是否损害发生是当前的人类认知无法预知到的.

2.高度危险活动的损害难以被人们和行为者控制.所谓损害的难以控制,也可以称为损害结果没有办法预见也没有办法避免,主要表现在人们在进行高度危险活动的时候难以预知到危险的发生以及就算预知到了危险、采取了所有可能的保护措施,都不可避免地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

3.高度危险活动异常性.一项活动如果是社会中大多数人从事的活动,如果从事该活动具有普遍性,就不应该认定为高度危险活动.例如在美国,购买私人飞机并驾驶变得越来越普遍和通常,仅仅将使用航空器列为高度危险活动就显得不再那么合适.社会上多数人从事的活动,就算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风险性,但这个危险绝对远不足以达到“高度”危险.

总之,在认定一个活动是否为高度危险活动时,应结合该活动是否具有异常性、损害的严重性、难以控制性等方面,同时结合同期社会科技发展水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加以判断,得出结论.

二、高度危险活动无过错责任归责概述

高度危险活动中责任的归责方式,主要要考虑怎么样协调好社会的不断进步与人们合法权益的保护之间的关系,要协调这对关系并非易事,因此高度危险活动的归责确定也经历了一个从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发展的漫长历程.江平先生曾对我国侵权责任法高度危险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表达过观点.

(一)立法发展

1.大陆法系

学者普遍认为,1838年《普鲁士铁路企业法》是大陆法系对于无过错责任制度的鼻祖,是第一部准确描述了该责任原则的法律.1804年《法国民法典》虽没有规定对于高度危险活动适用无过错,而是仍然坚持一般的过错责任加以判断,但通过1896年的Guissez,Cousinet0-riolleV.Teffaine.一案确立了一项新的严格责任原则,学者称之为无生物责任法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是对无过错责任的一般规定,《民法通则》第123条是对高度危险活动中的无过错责任的进行了明确的表述.

2.英美法系

英美法上高度危险活动中的严格责任(英美法系将无过错责任表述为严格责任,但内容上两者并无实质差别,本段落的严格责任均理解为无过错责任)起源于英国1866年Rylands v.Fletcher一案所创立的Rylands规则.之后在判例法上,逐步扩大了对该规则的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成为高度危险活动的归责原则.

(二)理论基础

1.危险分配理论.危险分配理论认为要公平正义地进行分配是被告在高度危险活动中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指导理论和核心思想,也是在此情况下产生无过错责任的根本出发点.科技发展如此迅猛的现代社会,或多或少存在着无法避免的损害,这些无法避免的损害由谁承担,由负担能力更强的一方负责更能体现整个社会的种公平理念,并不是为了惩罚被告,也不是要谴责加害者.在进行行为、危险结果发生之前,应该事先对危险进行预先评估,以明确如何合理分配责任的规则.邱聪智教授曾说,危险责任的分配只是一个形式,是一个向大众筹集再返还大众的流程.

2.危险来源理论.这个理论表达的是谁在进行此类活动、制造了危险的来源,但是社会往前进步又离不开这样的活动,又仍然需要这类活动来推动发展而不得禁止这类活动,谁导致了损害后果谁承担赔偿义务无可厚非.

3.控制危险理论.该理论被约瑟兰提出并倡导,认为判断从事危险活动的人是否就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判断依据在于他是否对造成损害的事物和活动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这种权力可以让他获取利益,也可以使他有能力了解活动和事物的基本属性、较能控制住可能会导致的危险的发生,当他滥用或不使用自己的权力而将产生的危险转移到大众让大众来承担,行为人本人就应当承担起赔偿责任.

4.报偿责任理论认为从事高度危险活动的人之所以能获得利益是建立在其同时承担了很大风险的基础上,危险最终没有变成损害,给其带来巨大利益,但如果危险不受控制而转换成了损害结果,由其负责也实属天经地义.王泽鉴曾经说过“获得利益者,应负担责任,系正义的要求”.

三、高度危险活动无过错归责原则适用的检讨

总结:该文是关于归责原则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参考文献:

1、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车主的过错责任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的数量不断增加,私家车的保有量与日俱增,在交通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给道路交通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安全问题,交通事故的发。

2、 对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再 摘 要: 在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在确定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归责原则”和“归责标准”的范围进行确定。这也是正确认识民事责任归责体系的前提,在这个程序。

3、 我对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认识 摘 要: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产生是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的重要转变之一,其作为民法的一项归责原则,对于民事责任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现实社会中。

4、 探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车主的过错责任 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交通网络的不断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机动车的数量也与日俱增,机动车保有量巨大。交通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道。

5、 垃圾短信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归责原则 摘要:手机短信在为用户提供方便的同时,一些包含诈骗广告、商品促销、暴力、 等内容的垃圾短信也给广大用户带来了诸多不便。垃圾短信属于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