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职称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律师和公证论文 律师公证论文 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论文答辩 有关公证的论文 析婚前财产公证论文提纲什么写 公证和律师制度论文英文摘要

关于公证论文范文 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探析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职称论文 原创主题:公证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08

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探析是适合不知如何写公证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房产公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 互联网蓬勃发展之后,网络虚拟财产也随之产生,类似微信公众号这类虚拟财产因其凝结着经营者独特的经营方式,加之资金和精力的持续投入,才能够从无到有,高速发展.因此,本文认为,此类虚拟财产可以视同于普通财产,为个人所拥有.随着微信公众号的商业价值被更多人认可和关注,加之《民法总则》对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之一的表态,开启了对虚拟财产立法保护的序幕.这些前提的存在,使得微信公众号产生了迁移、买卖交易的需要,然而,只要我国对于虚拟财产涉及的范围和保护的方式不进行明确、细致地立法,那么虚拟的财产属性便不能从法律上得到确认,因此,涉及到类似微信公众号这类虚拟的转让和交易就不可避免存在风险.为了消除微信公众号迁移过程中的各种纠纷隐患,平衡迁移主体之间的利害冲突,防患于未然,法律规定迁移主体必须对迁移的相关材料进行公证.本文针对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这一新兴业务,结合工作实际,从微信公众号的性质及特点、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内容、特殊情况下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中迁移主体的认定这三大方面,详细探讨了微信公众号迁移产生的背景、公众号迁移公证的主要流程,以及对于特殊迁移主体如何认定等相关一系列问题.通过本文的相关论点的论证,以期能为公证机构在相关虚拟财产公证时,提供相应的参考,更好地发挥公证机构预防法律纠纷的职能,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法律服务.

关键词 微信公众号 虚拟财产 迁移公证 迁移主体

作者简介:高昶,无锡市梁溪公证处.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109

一、 微信公众号的性质及特点

(一)微信公众号的概念

随着微信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变得更加方便和快捷,微信也当之无愧成为当今公众首选的网络交流工具.在微信交际功能基础之上出现的微信营销也秉承了这一特点,成为网络时代企业和个人的主要营销方式之一.這种营销模式需要商户或者开发者申请,然后依托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平台上发布所需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信息,或宣传个人观点,或进行相关信息和产品特点的分享.在微信普遍被大众应用之后,微信公众号营销也成为主流的线上线下互动营销模式,具有传播的价值、用户的价值以及渠道的价值.

(二)微信公众号的类型

微信公众号主要分为订阅号、服务号和企业号三种类型.从其名称上即可以了解三类公众号的区别:订阅号主要是为用户提供一些资讯和讯息,其作用类似新闻媒体,订阅号每天可发群消息一次;服务号主要是给用户提供一些服务,用户通过服务平台可以相应的业务,服务号每个月可以发群消息四次;企业号主要是企业内部使用,可以用于向员工发布相关通知,方便员工之间的信息交流,起着小型移动OA系统的作用,一般不用来对外宣传推广.从微信号的用途来看,比较具备商业价值的主要是订阅号和服务号,在本文中,针对微信公众号的迁移公证探析也主要是针对这两种公众号.

(三)微信公众号的财产属性

订阅号和服务号因其具备的关注影响力和营销价值使其与有形财产具备部分相同的性质,然而公众号和实物财产相比又存在显著不同.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财产这一概念的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展.在个人拥有传统实物财产的同时,网络中的虚拟财产也出现在许多人的生活中,并渐渐成为一个法律概念,出现在了相应司法实务之中.一个微信公众号在成立初期,商业价值非常小,其最终具备的商业价值完全是依靠账户申请人的后继运营,因此笔者认为,公众号可以认为是该账户申请人的个人财产,但由于未具备实物形态,故将其定位于网络虚拟财产.我国在2016年6月27日发布了民法总则草案稿,其中第一百零四条 把“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了物权客体,在2017年10月1日即将执行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中,也提到了若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由此可见,不论是法学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在关注虚拟财产的相关事宜,并且已经在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但是,只要我国对于虚拟财产涉及的范围和保护的方式不进行明确、细致地立法,那么虚拟的财产属性便不能从法律上得到确认,因此,涉及到类似微信公众号这类虚拟的转让和交易就存在风险.

二、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内容

(一)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产生的背景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出于对管理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带给用户更多优质的服务,避免刷粉、买卖等短期行为,腾讯公司曾明确指出使用权禁止赠予、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随着实践中一些司法判例对于虚拟商品、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给予了一定认可,同时微信公众号的商业价值也被更多人认可和关注,使得微信公众号的转让门槛相比过去有所放宽.2017年2月28日中午,在微信公众号后台的“客服中心”,发布的一则“公众号迁移流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意味着微信公众号的主体不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主体变更,随之公众号的关注粉丝也可以转移至新的平台,甚至在未来,具备商业价值的公众号还可以像线下的商户一样,进行交易买卖.目前,微信公众号的转移主要从以下几个步骤来实现:首先,微信公众号主体申请将其管理的公众号(以下简称“原公众号”)已有的关注用户全部自动关注目标主体所管理的公众号(以下简称“目标公众号”);其次,根据申请人在微信公众平台所操作选择的指令,将原公众号下的相关素材内容进行转移,迁至新的公众号平台;最后,对原公众号择期注销,当然,原公众号下的相关的不良记录也将转移至新的目标公众号.

然而,虽然微信公众号的转移已从理论逐渐过渡到实践,但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刘少军认为,中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有相类似的判例只能作为参考,并不能列入相关法条作为今后评判的标准.因此,一旦虚拟财产的转让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因为对此没有明确的立法,即使起诉至法院,也未必能有法律支持.如何尽量避免虚拟财产转让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笔者认为,在转让之前,要求当事人对于转让的相关材料进行公证,不失为比较稳妥的做法.一方面,包括此类微信公众号转移公证在内的网络虚拟财产公证的出现,说明了公民法律意识、财产保护意识和对公证制度价值的认知日益增强;另一方面,上文观点中,已对网络虚拟财产归属为个人财产这一判断作了明确的阐述,这使得公证机构此类公证的可能逐步变成现实.作为纠纷的事前预防机构,公证机构有能力更有责任保护包括虚拟财产在内的各种财产的合法流转,实现社会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

总结:这是一篇与公证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浅探新闻传播中微信公众号应用价值 摘 要 新媒体环境改变了公众的信息消费过程与行为,导致传统媒介受众资源严重流失,新闻传播影响力降低。对此,可在新闻传播与运营中应用具有上手快、门。

2、 新闻类微信公众号的新闻传播价值探析 摘 要 以微信为代表的自媒体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微信公众号的开发也让微信的社交功能得以提升,加快了新闻的传播。

3、 微信公众号在新闻传播中的应用价值探析 摘 要 微信,作为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与追捧。微信公众平台,作为微信的一部分,也正借助微信的势力得到发展,并逐渐在社会中得到广。

4、 基于微信公众号智能预问诊系统应用 [摘 要]如何帮助医生提前了解患者的病情,优化患者的就医流程,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智能预问诊系统是人工智能技术在诊前问诊领域的应用,本文阐。

5、 靠微信公众号年赚500万女孩 1992年出生的“胡辛束”本名胡娜,是位北京女孩,家住二环。在大学里因对计算机专业不太感兴趣,她便用大把的时间学插画和设计,竟然能靠着绘制商业插。

6、 微信公众号定位 微信公众号在互联网大繁荣的背景下经历了井喷式发展,其进入门槛低、运营成本低,吸引了大量机构、个人进入运营领域,因此市场中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