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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正当竞争论文范文 论C2C模式下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权益保护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开题报告 原创主题:不正当竞争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08

论C2C模式下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权益保护是关于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不正当竞争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摘 要:随着消费者愈发习惯和依赖C2C模式下的网络购物,这种不同于传统模式的商业交易使网店经营者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利用网络市场的虚拟化、数字化以及法律的漏洞和滞后性而产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经营者的权益产生了重大损害.面对不同形式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大网店经营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却束手无策.因此有必要通过总结国内外已有的保护措施,力图促进法律规制、行政监督、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管理以及社会的关注.

关键词:C2C模式 不正当竞争 经营者权益

C2C模式网络购物是近些年来盛行的新型交易模式,以其高效便捷、自由选择的模式深受社会各界的喜爱.随着C2C模式的发展,也涌现出了许多新问题缺乏法律的规制,相比于消费者权益越来越得到大众的关注,经营者权益保护问题却鲜有人问津,尤其是在C2C购物模式中越发频繁出现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更是对经营者权益伤害巨大,更是为社会经济秩序埋下了隐患.

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其中“市场环境”应该将网络市场环境包括在内,因此一旦在网络中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应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与约束的范围.

因此,C2C模式下的不正当竞争的定义可以概括为:在C2C网络购物平台竞争中,运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导致其他经营者、消费者或公众利益受到损失,干扰经济秩序的行为.

—、C2C模式下的不正当竞争类型

不正当竞争在网络中体现的具体类型复杂多样,笔者将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网络技术发展而引起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类是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上衍生出的新形式.下面主要介绍C2C模式中常见的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网络技术发展而引起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C2C模式下比较常见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在网络购物平台上搜索商品关键词时产生的不正当竞争.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关键词竞价排名导致的不正当竞争.关键词竞价排名服务既能直接为网络购物平台的供应商带来利益.也可以为参加竞价的平台上的个人卖家赢得更多的点击率和潜在的客源.通过人为改变搜索结果的排序来获得不正当利益.由此即可以构成网络不正当竞争.

第二种是冒用知名店铺或商品的关键词导致的不正当竞争.冒用同一网络购物平台上其他知名店铺或商品的关键词.使消费者难以区分,实质上是在利用其他店铺的知名度和信誉.是一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上衍生出的新形式

依据我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行为的分类,其中商业诋毁、虚假宣传、市场混淆在C2C模式下的网络购物平台衍生出了新的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网络商业诋毁、网络虚假宣传、网络市场混淆.

网络商业诋毁主要是卖家通过网络购物平台上自己开设的店铺中或者在自己的产品描述中诋毁竞争经营者的商业信誉:网络虚假宣传主要是卖家利用广告文案、文字描述或者其他方法,将自己的商品进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公开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性质、质量等问题产生错误认识:网络市场混淆则是有些经营者采用假冒或抄袭等不正当手段.通过假冒或模仿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网络店铺等手段,使自己的劣质商品与有较好口碑的店铺商品混淆,致使消费者误认、误买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导致经营者受损的实例分析

我国目前C2C市场中占据市场份额最大的就是淘宝网.笔者对多家淘宝网个人店铺店主深入交流后发现,C2C模式中经营者最担心也最深受其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网络购物平台上的一些经营者冒充消费者对同一平台上的竞争对手的恶意差评行为.网络购物平台的后台会保存每一位消费者的评价,而消费者搜索商品时排序的参考标准之一正是历史评价,一家网络店铺的信誉等级可以被所有消费者看到,因此消费者的评价受到了网店经营者前所未有的重视.受到这种制度的威慑,恶意差评的发生对于经营者的打击将不言自明.

由于网络购物平台买家的注册门槛较低,也没有像卖家注册所需要的相应审查环节,因此一些个人卖家在作为店铺经营者的同时注册一个甚至多个买家账号,在同一网络购物平台上购买自己竞争对手的商品,并进行恶意差评,以此达到影响竞争对手商誉和信用的目的.

笔者在与淘宝网上一家有着较好信誉和较高人气的鞋店店主王先生进行沟通时,得知在他的店铺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淘寶网的同行竞争对手通过注册的买家账号购买王先生店铺中最热销最有人气的商品,收货后立刻做出差评,与其沟通也不提供相应的证据图片,协商退换货也没有回应,经过后台查看买家的注册信息,发现该买家正是某位竞争同行的关联账户.此类无理由差评事件不只一次发生在王先生的店铺评价中,王先生也表示非常无奈,因为每一个中差评都会影响店铺的发展和收入,每一个店主都非常在乎商品评价,因此有时宁可不要商品并全额退款换取买家删除给出的无理由差评,由此可以看出网络评价系统受到的来自网店经营者的忌惮.经过笔者的进一步调查,尽管有很多网店经营者曾向淘宝网反应此类情况,而淘宝网作为第三方平台目前也没有好的规制方法.

此外,买方与卖方的在线交流也是C2C模式网络购物的显著特点之一,一旦在沟通时发生冲突,消费者也有可能因此给出差评或者向第三方平台投诉.而一家店铺的经营状况都会受到这些行为的直接影响,不仅网店的排序会降低,更有可能会被关闭店铺.由于无法核实C2C模式中消费者的身份,因此消费者的评价几乎无从监督,而消费者滥用其权利的风险更是无法避免,网店经营者的利益难免会受到侵害.

三、不正当竞争下经营者保护制度的完善

总结:本论文为您写不正当竞争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参考文献:

1、 基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下消费者利益保护分析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但互联网的发展也使这个行业竞争的愈加激烈。每一个不正当竞争直接损害的就是消费者的利益。

2、 百度被诉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 因认为百度侵犯“讯飞输入法”的注册商标并利用“讯飞输入法”的知名度推广“百度输入法”,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讯飞输入法将百度公司诉至法院,要。

3、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市场混淆行为逻辑特殊性 在规制市场混淆行为方面,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1项的规定,与《商标法》相比,其不同之处体现在三个方面:新法更强调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更。

4、 Uber涉嫌不正当竞争遭西班牙调查等 Uber涉嫌不正当竞争遭西班牙调查7月24日,西班牙首都马德里议会上要求监管者调查Uber新推出的接送机服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在负责监管竞争。

5、 论反不正当竞争中知识产权问题 摘要: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权利具有本原权利与救济权利之分,但两部法律在功能目标与保护对象方面有相通之处。我国的竞争立法,应采取规制不正。

6、 C2C模式下网上店铺服务质量对顾客忠诚度影响 一、研究背景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而网购的方便快捷,使大家不用上街就能享受到“逛街”的乐趣,买到自己称心的商品。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