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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宪法解释论文范文 我国宪法解释实现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宪法解释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06

我国宪法解释实现是关于宪法解释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宪法由谁解释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摘 要: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十八大四中全会延续依法治国主题,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这种政治话语的发展演变,为宪法的法律化实施,提供了政治理论的支持,也为宪法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清晰的政治坐标.20世纪宪法学界对宪法解释体制有着共同的认识,而这个认识也得到了官方的认同.21世纪以来,宪法学界研究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即回归法学立场,使得宪法解释在宪法体系中作用日益突出.但鉴于宪法解释的方法和方式还处于起步阶段,使其对于宪法的解释还不能在宪法界行成共识.

关键词:宪法;宪法解释;宪法实施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01-0085-02

作者简介:杨雨(1987-),女,汉族,河南开封人,郑州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

一、在实践中,中国宪法的演进路程的方式是单一的模式,即通过修改的方式实现宪法的演进,现行的八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次1999年、2004年,共进行了四次31条的修改,与美国二百多年历史的宪法修改的条数相比,中国修改宪法的频率可以称之为频繁.通过此种方式达到宪法与实践的统一与适用是十分必要和合理的.首先修改宪法是为了让宪法与社会发展、变化步调一致;其次是弥补宪法的不足和缺陷.简单来说,就是“拾遗补漏”.变化发展的社会瞬息万变,即使高明的立法家也不能预言到以后社会的发展面貌,也不能遇见到对现行宪法的认识的变化,更不能揣测出社会的矛盾以及冲突的演变.因此为了迎合变化的实际社会,必须对宪法予以修改.宪法承载着人们太多的希望,首先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其具有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体现其民主性的作用;其次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表现在宪法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做了必要的保障.宪法承载了人们对人权的保护、对和平的期待、社会稳定的寄托.因此各国对宪法的修改在外观上都设置了较高门槛,使其变动尤为艰难,但在我国即使过高的门槛设定也未阻挡对宪法的繁复修改,即使我们明白这种反复的宪法变动和修改极易损害宪法的稳定性、进而挫伤宪法的权威性,但在实践中修改宪法还是持续进行.因此寻求一种新的、更为积极稳妥的宪法变动方式,便成为宪法学家、宪法学者孜孜不倦探讨的问题.而宪法解释较于其他宪法变革方式而言,这种渐进式的宪法变革方式首先引起了学术界乃至决策层的关注和兴趣.因为宪法解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一种宪法变革方式,且在外观上宪法解释不会给宪法造成硬伤,有利于保护宪法的稳定性及权威性,尽管如此,在中国宪法实践中,这种宪法演变方式长期以来仍被忽视.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能否开拓宪法解释这一渠道,宪法解释能否在我国发生效益增强现行宪法活力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在谈论阐述一个问题时,我们通常先理清此问题的科学内涵或定义,但在如何定义宪法解释这个问题上还真是个问题,因为学界对宪法解释的定义还未达成共识.目前在我国宪政实践中,学界对宪法解释的共识认为,宪法解释是由有权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的,宪法解释的形式也有以下几种.第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立法解释,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宗旨,以及条文的含义;第二,我国人大常委会以决定决、议形式通过的对宪法的解释;第三,实际法治生活和实践中的有关的宪法惯例.总之,不论从何种视角定义宪法解释都不难看出宪法解释是以宪法为蓝本,对宪法条文或精神原则进行释义,以期对宪法更好的适用.

宪法解释的初衷是美好且实际的,但宪法解释在我国宪法实践中到底有无立足之地,还是值得商榷的问题.笔者认为:宪法解释是探求宪法规范客观内涵的一种活动,其基本的价值取向是追求解释的合理性、正当性与宪法秩序的稳定性的.首先,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认为,人类的认知限于一定的技术水平,且随实践发展而发展.以此说来,一部宪法不管其制定多么完美和周延,都具有滞后性和缺陷性,由此导致的宪法解释确实是急切和必要的.其次,从宪法的适用角度来看,只有付之宪法适用性才能给予宪法生命和活力,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出一部宪法的良莠,文本中的宪法条文向现实宪法实践转化时,主要且只能是通过宪法解释活动来实现,而当某种宪法条文与社会现实发生联系时,这种对条文的内容进行解释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当宪法规范与宪法现实发生冲突时宪法解释制度功能显得更为重要.

既然宪法的解释功能如此完美,那么启动宪法解释机制在中国应该便是顺利成章的了.但是在我国的宪政实践中,还未产生有真正意义的宪法解释实践,说到底如何开启宪法解释机制还尚在讨论之中.而笔者就中国实现宪法解释实践,简短发表自己的观点,以期对中国宪政实践贡献绵薄之力.

三、在谈论如何开启宪法解释实践问题时,我们首先碰到也不能回避的问题便是解释宪法的主题是谁.翻阅中国的历届宪法条文,可以清晰的看到:对于宪法的解释,54宪法没有相关的规定,仅仅对解释宪法主体予以了说明,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与此一致,75宪法也未明确规定宪法解释的内容.而78年宪法却确定的确认了宪法的解释机关,基本上确定了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82宪法也规定了宪法解释的权利机关,同时也增加规定了宪法实施的监督的主体.

我国前几部宪法条文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宪法解释权的主体,但纵观我国实践,不难发现,宪法解释权一直是由全国人大享有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理由如下:(1)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本的政权组织形式,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也不简单的是立法机关.这同实行三权分立的制度的国家有着本质的区别.(2)全国人大其权力既具有最高性,同时也具有全权性.宪法的第62条最后一项规定,全国人大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哪些应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其决定权和判断权应由全国人大掌握.解释宪法的权力就应包含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之中.(3)纵观各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有宪法监督权的机关同时也都具有宪法解释权.原因是若宪法监督机关没有宪法解释权,那么就无法判断法律等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宪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拥有宪法的监督权,其当然同时拥有宪法的解释权.(4)我国宪法第62条第11项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其中当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进行的不适当的解释.如果全国人大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对宪法进行的不适当的解释,全国人大必然同时也要解释宪法.鉴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一个由近3000人组成的分散、短期集中的机构,同经常需要解释宪法这一情况相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不能经常召集,解释宪法的重任便无法胜任.因此,全国人大常委员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承担起这一职责则理所应当;再者,宪法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员会解释宪法还出于对人民主权原则的维护,这一原因的阐述源自民主理论.民主理论的代表人物——洛克认为,人民是国家权力最终的主体,也是监督立法权的最后手段.但实际上人大常委会立法任务繁重,其无法承担宪法解释的任务.实践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从来未做出过对宪法的相关正式解释.为解决这一难题,能否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成立专门机构,用来专门解释宪法,便成了不错的可以考虑的方式.因为宪法解释具有专业性,其特点就决定了应有专门的宪法学人才,这样的专业人士去对宪法解释的相关问题作出判断,之后提交全国人大或常委会讨论、决定.如此,既可以保证宪法解释的及时性,又不损害宪法解释的规范性、权威性.就如同最高人民法院回收死刑复核权那样,面向全国招收500名刑法专业人才,人大常委会当然也可以效仿最高院的做法面向全国招收宪法专家学者组成宪法解释机构,规模不用向最高院那样庞大,只需要能够提供保证宪法解释质量就可以的规模,组成一个宪法委员会,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宪法咨文,以保证对宪法高质量的解释及理解、实施适用.

总结:本文关于宪法解释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参考文献:

1、 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完善 【摘 要】 修宪程序有助于推动宪法内容的民主性,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助力依法治国进程。本文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宪法修改程序应从完善宪法修。

2、 我国宪法诉讼制度模式 【摘 要】 文章认为宪法诉讼即违宪审查的司法化;宪法诉讼应为一项独立的诉讼制度;探讨了宪法诉讼的受案范围;简述了国外宪法诉讼模式对我国建立宪法诉。

3、 我国宪法宣誓制度之构建析论 摘要:建立我国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公民宪法意识,促进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当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宪法宣誓制。

4、 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完善策略 摘 要: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是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法律化具体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宪法保。

5、 论我国宪法对儿童权利的保护 摘 要:由于儿童自身的生理心理的特点,其权利内容与其他人权的主体并不能完全重合,如果宪法能对儿童的保护予以高度关注,将会使儿童的权利更好地受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