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毕业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机动车维修技术管理论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论文 机动车检验工技师论文 机动车酒驾的论文题目 机动车保险论文 我国机动车保险论文摘要

关于机动车论文范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中特殊责任承担规则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机动车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04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中特殊责任承担规则是大学硕士与本科机动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机动车是指哪些车辆方面论文范文。

摘 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中存在一些特殊的责任承担规则,这些规则如果用传统的侵权法理论中的“矫正正义”理解,存在困难.这些关于特殊责任承担的规则,是侵权形态理论运用在交通事故法律规则中的体现.通过理解侵權责任的相关理论,对实践中那些保险公司、机动车方承担的特殊责任能够更准确地予以适用和解析.

关键词: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形态;特殊责任承担

中图分类号:D92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051-02

作者简介:匡雅颖(1978-),女,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硕士,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的适用法律,存在一些特殊的责任承担规则,例如,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法律规定的保险优先的原则下,保险公司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再例如,机动车致害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机动车驾驶人员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不超过10%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特殊责任的承担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一、侵权责任形态是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特殊责任的承担的理论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化的进步,侵权责任形态是侵权责任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有其自身的特点与规律,不能从传统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理论入手,而是从损害的承担以及分散的正当性为切入点进行研究.传统侵权法认为,谁造成的损害,即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其正义点在于,以行为人行为的过失与故意为归责原则,对人的行为进行矫正.侵权责任形态的正当性,是在以往矫正行为的基础中逐渐掺入了公共政策、社会化大生产等因素而形成的一系列思想,其表现为损害分散思想以及损害分担的思想的出现.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机动车交通事故危险事故层出不穷,这些事故往往对人的损害严重,如果按照传统侵权责任法的矫正正义理念解决,只限于行为人与受害人两极之间的法律关系,实现形式上的正义,而实质正义确渐行渐远,久而久之,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不公平,为现代国家建立福利型社会的思想相悖.因此,损害分散的思想、公平分担损失思想、优位负担的理念已经逐渐成为研究机动车交通事故这类特殊侵权类型纠纷的思考方式.由这种思想逐步形成的解决此类纠纷的机制,已逐步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解决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首先机制.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特殊责任承担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在特定范围内的无过错责任赔偿

保险公司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司法界与学界对规定的理解有不同的声音.司法界认为,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承担的赔偿责任,法律直接规定责任承担方式,其不以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作为启动赔偿程序的前提条件,属于无责任赔偿.而有学者则认为,本条规定与责任承担问题没有关联.合同其根本性质应系双方协议并达成一致的结果,只要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交通事故损害,保险公司则应依据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合同系射性合同.至于现行法律实践中,由保险公司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承担,则可理解为交强险具有的公益性质使然.对此,笔者的看法是,认同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的观点:首先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无条件支付地在其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内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负赔偿义务,体现了“保险优先”原则.其次,严格的免责事由,符合无责原则的精神.保险条例中规定,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唯一条件为,损失系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法律规定中,则有了更为严厉的免责条件,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的条件仅限于,受害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也就是受害人主观上的明知故犯,客观上的碰撞机动车的行为,两者同时具备时,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所以,司法界关于保险公司在其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观点,是值得肯定的.另一方面,从侵权责任形态理论角度讲,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规则是根据责任承担原则进行分配的结果.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及时得到经济赔偿,已成为世界各国处理此种纠纷时所持有基本态度.保险公司所具有的强大经济实力,分散风险能力较强,能够及时填补受害人损失等优点,有效弥补了传统侵权责任承担中,仅限于“侵权人与受害人两极”关系的不足.综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承担的赔偿责任,其法律的正当性以责任承担理论为基础,是法定范围内的无责赔偿责任.

(二)保险公司的垫付责任、赔偿责任及追偿权利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驾驶员被证实系违法驾驶,保险公司仍应先予在限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其在完成赔偿责任后,依法获得对侵权人的追偿权.然而,关于盗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只负责垫付抢救费、还是先行保险内付的问题,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未对此予以明确,造成了实践中不同的理解与适用.笔者的意见是,首先,当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受害人的损害如何赔偿是解决纠纷,维护和谐的关键所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具有社会性及公益性的特质已经达成共识,设立强制保险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已投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应考驾驶员的状态、或者车辆是否处于违法使用的情况.其次,法律及保险条例均规定了苛刻的保险公司免责事由,机动车交通事故是受害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是保险公司唯一免赔交强险的抗辩理由.再次,法院通过判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法律指导,所以法律评价应保持一致.对于盗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应该与其他违法驾驶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赔偿形式一致,不仅仅限于垫付抢救费这样在法律评价上不仅能保持一致,还能收到很好了的社会效果.

总结:此文是一篇机动车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法律地位 摘 要: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但在审判过程中,对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一直是法官争议的焦点。本文着重分析了道。

2、 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责任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尤其是交通设施也日益多样化,但是不可否认,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交通事故的出现也是屡遭曝光。

3、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车主的过错责任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的数量不断增加,私家车的保有量与日俱增,在交通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给道路交通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安全问题,交通事故的发。

4、 代驾服务中交通事故的责任 摘 要:醉驾入刑让很多人主动放弃酒后驾车,随之代驾服务悄然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酒后代驾”有多种方式,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导致了事故责任难认定。。

5、 探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车主的过错责任 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交通网络的不断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机动车的数量也与日俱增,机动车保有量巨大。交通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