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专科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大学生家国情怀论文 税收法律制度论文 会计制度论文 会计制度设计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汉字和中国婚姻制度参考文献 我国现行医疗制度论文 制度经济学论文题目 激励制度论文题目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参考文献 人民币汇率制度参考文献

关于国仲裁制度论文范文 对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专科论文 原创主题:国仲裁制度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04

对完善我国仲裁制度是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国仲裁制度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我国仲裁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仲裁事业历经六十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仲裁道路,已成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目前我国的仲裁制度仍不够成熟和完善,和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进一步完善我国仲裁制度应明确仲裁机构性质;完善仲裁程序规则;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确立仲裁协议制度.

关键词:我国;仲裁;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F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6-0096-01

我国的仲裁制度始于建国初期,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仲裁道路,已成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我国立法时对仲裁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颇,同时,出于平衡各部门既得利益的考虑,我国的仲裁制度在许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和国际通常做法存在相当的差距,为此,本文拟在分析当前我国仲裁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仲裁制度作初步探讨.

一、当前我国仲裁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仲裁法》的颁布和实施,虽然对建立起我国统一的仲裁制度,改变原有仲裁制度的行政性质,并在促使其和国外仲裁制度接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目前我国的仲裁制度仍不够成熟和完善.

(一)仲裁机构行政化

在我国《仲裁法》颁布和实施之前,我国的仲裁机构,除了涉外仲裁机构以外,基本上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仲裁机构,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因此,为了使我国的仲裁机构真正符合民间组织性质的国际通行做法,恢复仲裁民间性的本来面目,我国《仲裁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但是,实践证明,这一立法目的显然没有完全实现,目前我国行政机关仍然过多介入仲裁活动,一些地方政府都力图把仲裁委员会办成当地政府的下属职能部门,习惯以行政手段干预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这种状况如不迅速加以改革,必将严重影响我国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仲裁程序诉讼化

仲裁不同于诉讼,其仲裁权来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也就是仲裁契约.契约性是仲裁的本质特征,贯穿于整个仲裁制度和仲裁活动的始终.在仲裁地法允许的范围内,仲裁权的行使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协议进行.仲裁权是当事人的意愿和仲裁地法的一种协调,但“商事仲裁法的首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的契约性是仲裁和诉讼的根本区别所在,也是仲裁得以在众多解决纠纷方式中获取举足轻重地位的重要依托.然而,我国现行的《仲裁法》却对仲裁的契约性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对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意思自治设置了重重束缚,减损了仲裁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甚至在许多方面为仲裁蒙上了一定诉讼化的色彩,具体表现为:一是仲裁程序规定过于严格,缺乏灵活性;二是仲裁协议形式要件过于僵化.这种状况不仅缩小了我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而且严重阻碍了我国仲裁事业的迅速发展.

(三)仲裁形式单一化

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对于在仲裁协议中没有规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法》第16条规定,是无效仲裁协议.这种规定实际上排除了临时仲裁的地位.因为临时仲裁是不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的仲裁,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在临时仲裁协议中是不可能对仲裁机构作出约定的.由于我国《仲裁法》没有临时仲裁的规定,使得许多仲裁本可以在国内进行的,却因“不符合形式要件要求”而被“赶出家门”,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由此也体现出我国仲裁形式的单一化问题.

(四)制度设置简单化

目前,我国《仲裁法》中对一些带有原则性和方向性的问题仅作出简单的规定,或者没有作出规定,从而造成仲裁实践中的混乱和不便.一是仲裁证据制度规定过于简单.我国《仲裁法》虽然对仲裁证据制度问题作出规定,但是条文较少且过于简单,未能体现出现代仲裁证据制度应有的特点,也不适应仲裁实践的需要;二是我国《仲裁法》对临时仲裁缺乏规定.临时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共同选择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的仲裁,在裁决作出后即告解散的仲裁方式.在国际仲裁制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三是现有仲裁管辖权的确认机关不合理.由于我国《仲裁法》未依法赋予仲裁庭认定仲裁管辖权的权力,不仅大大限制了仲裁庭的权限,而且和国际通行作法也不一致;四是我国《仲裁法》对重新仲裁制度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由于对重新仲裁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重新仲裁的条件,重新仲裁裁决和原仲裁裁决之间的关系等,都未在《仲裁法》中作出明确规定,因而在实践中均依赖法官自由裁量,可法官自由裁量容易产生滥用申请撤销程序的副作用,从而拖延仲裁的及时有效进行;五是有关仲裁裁决生效时间的规定不符合仲裁实际.

二、对策和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现行仲裁制度在某些方面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需要,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检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使我国的仲裁制度既和国际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在解决民商事争议中充分发挥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一)明确仲裁机构性质

为了恢复仲裁机构民间性的本来面目,保障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仲裁活动的公正性,必须彻底排除行政机关对仲裁的干预.在这方面,一是不能由政府牵头组建仲裁委员会和由政府继续对仲裁机构提供经费、物质方面的资助,也不能由政府的某个部门来归口管理、指导仲裁工作并由政府发文来推行仲裁制度,而应当对仲裁实行行业管理,使之进入市场,自我生存,自我发展;二是不能由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兼任仲裁委员会的主任或者副主任,而是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三是应对仲裁员的专业性和专家性提出更加明确的条件要求,不能降低标准.同时,必须改革现有的仲裁机构,逐步切断行政机关和仲裁机构的人员联系和财政扶持,实现二者完全脱钩,恢复仲裁机构民间性的本来面目,增强我国仲裁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总结:此文是一篇国仲裁制度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完善劳动仲裁制度构筑和谐劳动关系 摘 要 劳动仲裁制度的建立有力地保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2、 完善我国物流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摘要:“物流”这一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物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总体水平不高。物流业发展需要健全的法。

3、 完善我国民事执行财产调查制度 摘 要:民事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活动是民事执行工作能否最终完成的关键,能否找到债务人的财产决定了民事执行案件结案的最终结果。现阶段我国的民事执行。

4、 韩国媒体仲裁制度其对我国 内容摘要:韩国的媒体仲裁委员会是韩国仲裁制度的一大创举,也是世界商业仲裁领域的一朵奇葩,它的建立和发展为世界各国日益增多的媒体领域内的纠纷提供了。

5、 对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 摘要:在经过了多年的改革后,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愈来愈重要。怎样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管理运作行为,让监督检查力度加大,。

6、 论完善我国个人信用制度 在当今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热点。然而,由互联网金融引发的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无序发展,个人信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