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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负论文范文 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影响应对措施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税负论文 更新时间:2024-04-09

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影响应对措施是适合不知如何写税负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税负率一般控制在多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是顺应我国新的财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目的是彻底改变建筑业交易环节重复缴税和税负率偏高的现象,为企业降低成本,创造更多盈利空间.本文从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税金科目核算内容的差异入手,简单阐述了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同时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税负率上升造成的影响,探讨了企业应采取的应对策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影响;应对措施

一、“营改增”前后建筑施工企业税金核算内容的区别

1.营业税模式下的税金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工程发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将收取的工程总价款在会计上作为营业收入核算,同時将工程所需支付的原材料、工程物资以及购买的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等总价款在会计上作为营业成本(费用)核算,上述核算的收入、成本、费用均为含税价款.

在营业税模式下,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税一般情况下是以全部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全额计税.即:应交税金等于营业额×3%,再分别计算得出当期应确认的营业收入、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金.

建筑施工企业将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按营业税口径计算的营业额是包含了已重复缴纳过营业税金的营业额,所以是一种价内税.由此可见营业税是对商品流转额全额计税,只要经历的销售环节越多,企业重复缴纳的营业税金就越多.

2.增值税模式下的税金核算内容

按增值税计算口径,企业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等于向购买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应交税金等于销售额×11%.

建筑施工企业从甲方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在会计核算上要分别确认为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两个部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销售额是不含税收入,这与营业税计算的营业额是有本质区别的.

基于此,实施“营改增”后按增值税计算“应交税金”科目在核算内容上完全不同于营业税模式下的“应交税金”核算内容.课税对象从原来的营业额变成现在的增值额;由过去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现在增值税的价外税.

二、“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1.对采购材料在选择不同供应商和材料定价方案方面缺乏比对遴选造成的影响

“营改增”后企业购进材料,在会计核算上将材料采购成本区分为不含税买价和进项税额.在选择供应商方面,建筑企业是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的一般纳税人,还是选择不能提供扣税凭证但价格上略低于前者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无的个人,这是判断企业是否能够充分获得进项税抵扣的关键因素所在.如果其中的一个环节断裂,就会导致下一环节多缴纳增值税.所以扣税凭证的取得与否直接关系采购成本的高低,进而直接影响到企业税负率增减变动.

基于此,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习惯性地选择那些价格更低的小规模纳税人.从表面上看其材料价格是明显优于一般纳税人的采购价格,但实质是已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仅会加大材料采购成本,而且会造? 谙钏岸畹貌坏匠浞值旨酰钪盏贾缕笠档逼诙嘟稍鲋邓啊?

2.增值税进项税额认证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率的影响

(1)因认证过期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加企业流出加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现阶段部分房地产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不能及时拨付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款,一般会将可供销售的商品房直接抵债给建筑企业.针对建筑施工企业购买取得或者抵债等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由于有的企业财务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导致因认证过期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抵减当期销项税的情况经常发生.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2017年7月1日增值税认证期限由原来180天提高到360天,但很多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及时认证和申报抵扣的情况.而且有些项目部财务人员因对增值税核算业务缺乏应有的专业判断,也没有及时建立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动态管理台账》,或者因工作繁忙加之责任心不强甚至疏忽大意等,对企业已经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在取得当期未及时认证通过手续,次月在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造成企业可以抵扣的销项税金没有充分抵扣,当期多缴增值税,最终增值税税负率也随之明显上升.

(2)已取得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因当期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后期用途发生改变,却不能转回继续抵扣

有的建筑公司虽然已经取得了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因取得当期是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如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这些企业一般都不会先认证通过手续,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样的会计分录.因为只有通过上述会计核算处理,后期如果企业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转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时,企业才有可能再转回来,从销项税额中继续抵扣.如果会计人员没有在取得抵扣凭证的当期认证通过手续,而且认证期限又超过360天后,企业再想转回来也是不可能了.

3.缺乏合同约束管理机制导致纳税主体不相符,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率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因提供劳务地点过于分散,目前一般采取以项目部为二级核算单位的核算模式.项目部在劳务发生地税局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等,经建筑企业总部财务汇总核算后,再统一向机构所在地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项目部为方便生产,避免因长距离运输材料占用更多建设工期,往往以劳务发生地为半径就地采购材料、或租赁机械设备,最后以施工项目部名义自行签订《采购合同》,这样会导致纳税主体不相符.这些与项目部结算的供货单位一般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他们有的能自开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票;有的到税局代开低税率增值税专票;有的个人因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票,会采用违法手段找其他单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上述结算方式,因取得的进项纳税主体不相符,导致销项税额不得抵扣,当期多缴增值税,造成企业税负率上升.更为严重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因接受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并在当期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了销项税额,会给企业埋下严重的税务安全隐患,影响企业整体信誉.

总结:这篇税负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1、 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 摘要:国民经济不断的发展,在全新的营改增背景条件之下,建筑施工企业更应该注重税务筹划工作。本文主要分析营改增背景之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工作。

2、 营改增政策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 摘要:自2011年开始实行的“营改增”政策是我国财税体制当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还可以促进纳税的公平性,“营改增”这一个政策在。

3、 营改增对餐饮业与相关企业决策影响分析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的税收制度一次重大改革,包括餐饮业也受到较大影响。餐饮行业面对“营改增”税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应当做好对应工作,减少“营改增。

4、 营改增会计处理其对企业财务影响 摘要:为了优化社会经济结构,促进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我国“营改增”的实行范围不断扩大,给企业的财务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

5、 营改增实施后对餐饮企业的影响分析 摘 要:餐饮行业是重要的民生行业,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餐饮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本文从税负、经营成果、企业管理等方面产。

6、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影响机理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开展的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模式,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消除各种重复征税问题,有效的实现结构性优化以及减税的目标,这是一项推进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