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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豁免论文范文 我国亲属作证豁免制度之构建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硕士论文 原创主题:豁免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09

我国亲属作证豁免制度之构建是适合豁免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豁免保费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摘 要: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对“被告人近亲属免于强制出庭”作出了规定,这意味着我国刑诉法对人伦亲情的重视,也对以后修法的价值取向起到指导作用.但我国现有的“亲属免于出庭制度”与国外的“亲属拒证权制度”相去甚远,所以,为了保障程序正义与人伦亲情的统一,我们有必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分析,探索“亲属作证豁免制度”的构建之路.

关键词:亲属拒证权;作证豁免;出庭豁免;人伦亲情

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5-0170-01

作者简介:盛英夫(1993-),男,汉族,湖南株洲人,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

一、建立“亲属作证豁免制度”的必要性

人伦亲情通常是维持家庭的重要因素,特别在中国这么一个人情社会中,人伦亲情更是维系着人际关系,同时也关乎着整个社会的稳定.而所谓“亲属拒证权”是指,“具有证人资格的人由于与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含潜在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有法定親属关系而享有的选择拒绝作证的权利.”我国在此方面也有所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相对“亲属拒证权”来说,我国所规定的实则是一种“亲属出庭豁免”的权利.

由于刑诉法188条的规定仅限于庭审阶段的“免予强制出庭作证”,且没有实质上免去亲属的作证义务.所以,在未来的司法改革中,我们有必要从伦理亲情出发来构建我国自己的“亲属作证豁免制度”,并由此出发最终建立起完善的“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二、我国“亲属作证豁免”的现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同时,为保证证人出庭作证,《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2款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由此可见,证人原则上必须履行作证义务,除非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

结合上述法条,《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的“亲属出庭豁免权”可从如下三个方面分析:(一)权利行使的主体限于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这三类近亲属,而这仅仅是近亲属中的一小部分主体;(二)权利行使的阶段仅限于审判阶段.第188条规定亲属出庭豁免权的行使仅限于审判阶段,在其他场合或诉讼阶段亲属仍有作证的义务;(三)对于刑诉法188条所赋予的近亲属的权利而言,被告人亲属所获得的是对“出庭”的豁免权,而非“作证”的豁免.与普通证人不同的是,如果亲属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的,法院不得强制其出庭.但是,亲属证人如果自愿出庭作证仍是法律所鼓励的.

三、建立“亲属作证豁免制度”之构想

在参照国外规定的亲属拒证权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构建亲属作证豁免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就拒证权的主体而言,笔者认为188条中所涉及“近亲属”适当扩大,将“同胞兄弟姐妹”也归入其中,特别是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改变,这样更能突显法律的人道关怀.同时,也能使《刑事诉讼法》中对“近亲属”的定义保持一致.

(二)关于如何行使拒证权,参考域外立法例可发现,拒证权原则上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全部刑事诉讼过程.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可考虑在有关证人作证条款中直接列明享有亲属拒证权的证人类型.至于证人被强迫要求作证或因此遭受惩处的,可赋予其向上级主管机关提起复议的权利;如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就其拒证权被侵犯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如果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可申请国家赔偿.这样,可更加充分的保障亲属拒证权制度的实施.

(三)有原则就会有例外,构建亲属拒证权也应规定相应的例外.我们都在强调对证人人权的保护,但人道不仅是保障人权,同时也要尊重证人的自主选择.权利可以用来行使,权利也可以被放弃.在近亲属主动放弃该项权利的时候我们也应尊重他的选择,毕竟每个家庭的构造以及每个人的价值取向都是不同的,不能一味的强调对人伦亲情的保护,而忘记了对权利人选择的尊重,这也是人道主义的重要内涵之一.

虽然说不应在法律条文中倡导“大义灭亲”,应尊重人性,但问题出现了极端化时,我们仍应有最基本的价值判断.笔者认为,当犯罪份子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时,我们需要坚持“大义”.也就说,犯罪份子触及《刑法》所规定的几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时,可以对作为例外,对其近亲属也可以强制要求作证.

没有任何一种法律制度能够兼顾所有人的价值追求,同样,构建亲属拒证权的过程,也将是一个“人道”与“大义”激烈碰撞的过程,我们需要从中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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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这篇豁免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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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特定近亲属作证豁免制度 一、客观审视:对新刑诉法关于被告人特定近亲属可拒绝出庭作证规定的思考新刑诉法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合理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

3、 论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摘要:污点证人这个词,但是它由来已久,在英国起源,并在很多国家发展和完善起来。在英美法系中,他作为一项近于完备的司法制度,被广泛的应用到很多疑难。

4、 论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制度之缺陷与构建 摘 要:检察官是一种专门的法律职业,司法公正的实现与检察官有密切关系,目前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在内容体系完整性、科学性及惩戒规则方面存在缺陷,。

5、 新财务会计制度下构建财务信息化平台 摘 要:为了更好的落实新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建立更加系统全面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单位整体的管理水平,从而降低运营管理的成本,增强单位的竞争力。

6、 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践和完善 摘 要:作为法治社会中的一个关键系统,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肩负着推进依法行政以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使命。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