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mba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关于登临论文范文 船舶登临理由立法和实践分析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mba论文 原创主题:登临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04

船舶登临理由立法和实践分析是大学硕士与本科登临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登临送目方面论文范文。

摘 要:登临权的行使是主权国家行使管辖权的表现之一,登临权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和主权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海上执法权.而登临权在实施的过程当中比较容易出现被乱用的情况;在不同法律性质的海域下,船舶登临权的行使又各有其特点,国家海上管辖权的具体实施需要依托国家的执法活动得以贯彻实施,从而促进国家的海上执法和海洋维权活动.因此,从法律上和实践中对登临的理由进行规制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登临权;登临理由;海上执法

登临权在通常情况下也被称作临检权,是指当军舰或者是经政府授权的船舶认为在公海上行驶的非本国商船有违法嫌疑时,有权利靠近或者登上该船进行搜查.从登临权的内含可以看出,登临的目的主要是打击运用船舶进行违法活动,登临权的行使主体则主要是军舰和经过政府授权的船舶.但是在最初作战时期,行使登临权的主要目的则在于一国搜查运往对战国的物资,阻止战时的禁运品运往对战国.根据国际惯例,在公海上行驶的商船如果遇到军舰,该商船应该立即将其所属的船旗国的国旗升起,以便于军舰判断该船属于哪个国家的船舶;如果该商船不履行该行为,则军舰会先升起其船旗国的国旗目的是发出警告,要求商船升起其船旗国的国旗.当军舰认为商船具有进行违法行为的嫌疑时,有权要求该船舶停止航行,并登船进行检查.军舰虽然有登临的权力,但也不能滥用,如果因为军舰滥用该权力对商船造成损失,商船可以向军舰的船旗国请求赔偿.

一、船舶行使登临权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船舶在行使登临权时应明确军舰在不同性质的海域行使登临权的不同适用范围.其次,要严格遵守国际关系中的相关准则,慎重行使登临权按照国际法原则,对于军舰没有合理的根据登临检查,应赔偿其可能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侵害.除此之外,应正确判定丧失“完全豁免权”船舶的性质.因为在公海上军舰和专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船舶享有不受任何其他国家管辖的“完全豁免权”,所以其不受沿海国军舰行使登临权的约束,但当这些舰船发生叛变并从事海盗行为等违法行为时,应和私人船舶同样对待,若不构成,则应正确判定和认真对待.①

二、登临理由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10条第1款规定,非有合理根据,不能登临船舶.但对于合理理由的具体内容及内涵,并没有明确解释和规范.第110条规定的在五种情况下非船旗国可以对船旗国在公海的船舶直接登临检查,这是“船旗国的专属管辖”这一原则的例外,是为公海上的普遍管辖原则.对第110条第一款的这五种情况进行分析可知,可以把军舰和经授权的国家公务船舶行使登临权的理由分为触发理由和违法理由.《公约》第58条第2款规定,“第八十八至第一一五条以及其他国际法有关规则,只要不和本部分不一致,则适用于专属经济区”,由此,在专属经济区内,在特定情况下,军舰和经授权的国家公务船舶亦可行使登临权.

(一)触发理由

《公约》第110条第1款的(d)、(e)项分别规定,“该船没有国籍”,或者“该船虽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旗帜,而事实上却和该军舰属同一国籍”.是为登临权行使的触发理由,可概括为该航行船舶的标识不清,即其并不能被清楚地识别.

(二)违法理由

船舶从事海盗行为、从事奴隶贩卖活动以及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而且军舰的船旗国依据第109条有管辖权是《公约》第110条第1款的(a)、(b)、(c)项关于船舶登临的违法理由.

上述触发理由和违法理由实都属《公约》中规定的法定理由.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在登临权的行使过程中必然会面临新的问题.换言之,登临权在现实中还可能被运用到其他海上执法的活动中,诸如公海渔业管理、对海上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的规制等方面,只是国际公约的修正程序有其程序性和复杂性,若要将这些新近出现的单一登临理由扩展到《公约》中,其适用性还有待于考究和发展.所以先对船舶登临权的行使和公海渔业管理、海上反恐方面作如下简要分析.

1.公海渔业管理中渔业登临权的法理和实践

对于公海渔业管理中的渔业登临权问题从法理上来讲应谈及公海渔业的管辖权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渔船应该在其船旗国的专属管辖范围内进行航行,当渔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船旗国可以对该船的技术、社会和行政等方面进行管辖.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第91条的规定,船舶在航行的过程中只能悬挂一个国家的国旗,并且该国对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在公海上行驶时有专属管辖权,除非有国际条约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没有国籍;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从事奴隶贩卖;从事海盗行为;虽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旗帜,而事实上却和检查的军舰属于同一国籍这些例外情形外.②但是这种上述所提到的例外情形不包含渔船的违法行为,根据《渔业管理和发展策略》规定,外国渔船获得捕捞作业的准许后,其所属的船旗国应当采取措施以确保其渔业和渔业的法律和法规符合国家的规定.沿海国应考虑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达成双边入渔协定的影响.”综上所述,对于渔业登临权应比照参考公海渔业管辖权的相关理论.

2.从海上反恐角度看

在2002年西班牙登临了朝鲜船只之后,正式的提出了在公海上的恐怖活动或者即将参加恐怖活动的人员、运输规模大的具有杀伤性武器或者相关物资的人员,军舰或政府授权的船舶可以登临该外国商船.2003年,海上阻禁第一次得到更全面的阐述,基本框架得以建立.5月,“防扩散安全倡议”(PSI,以下称“倡议”)在波兰被宣布成立.随后,《防扩散安全倡议:关于阻禁原则的说明》(即巴黎原则)由倡议参加过公布.根据该原则,倡议参加国会在陆、海、空领域阻却和禁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及其材料进出和扩散活动有关联的国家或非国家行为者.③阻禁有两个主要的隐性环节,一是登临,二是扣押违禁物.除此外,联合国海事组织制定的SUA公约及其后通过的修正案,也为世界各个国家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结论

总结:这是一篇与登临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美国社会工作职业化立法实践和 [摘要]社会工作立法,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的关键环节。本文首先通过社会工作与自然救助、传统工作岗位以及医生、律师等职业的对比,厘清社会。

2、 关于设区市人大立法实践问题 设区市立法在体现自然、历史和经济禀赋差异时,要考虑到立法将影响到后续的行政、执法、监督和司法等活动,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良法善治要通盘斟酌立法的范。

3、 重载CAPESIZE船舶乘潮进连云港泊位实践 摘 要:本文以船长292米,宽45米,吃水18 20米,18万吨级重载CAPE船进连云港88泊位为例,简述进港过程中各个航段航法和注意事项。关。

4、 加强军人权益保障立法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摘 要:当前,我国有关军人权益保障法律主要散见于《宪法》、《国防法》、《兵役法》、《现役军官法》以及军队条令条例,使用起来即分散凌乱,也不够全面。

5、 立法和实践 摘 要:近两年,刑诉法修改后发生的热点案件表明在实际操作中,办案人员对这一制度的理解与运用尚存误区。立足实践问题,结合立法经验,在理解了庭前会议。

6、 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立法实践 摘要: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商事事诉讼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会影响案件审理的结果,也关乎案件的判决能否在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我国涉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