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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转让论文范文 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法律地位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股权转让论文 更新时间:2024-02-04

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法律地位是关于对写作股权转让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股权转让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摘 要:针对公司股权转让中的法律地位,本文首先在法理层面进行研究,基于自治法、信托法及团体法的研究分析,确定了公司在股权转让中享有法律权利的合理性.之后通过解析相关法条,表明公司在股权转让中法律地位的合法性.最后针对前文分析,给出了公司在股权转让中应承担义务及应享有权利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股权转让;公司;法律地位

目前我国公司法中,尚未对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法律地位给出明确指引,法学界认为股权作为私权,公司不应过多介入,但为了维护各方利益,在现有的股权转让制度框架之下,应当明确,公司在履行股权转让中各项法律义务的同时,也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及法律地位.

一、相关法理依据

有限责任公司在发生股权转让的同时,股东之间关系,管理团队的构成,以及股权结构组成都会随之发生变化.股权转让是基于转受让双方的,符合彼此意愿的买卖行为,但因其购买行为会对公司其他股东产生影响,法律中承认公司股东在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具体包括:股东同意权,股东优先购买权等.那么以此类推,基于买卖行为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在股权转让中也应占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同时保证自身的合法权利[1].基于此,可以在法理层面寻找相关法律依据.

(一)自治法依据

在公司成立之初,为了维持公司良好运行发展,由公司全体股东依照《公司法》共同制定、签署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的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对公司自治的支持和保障通过公司章程得到体现.最初,股权转让在立法中被归于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经过修改之后转变为可排除适用的任意性规范,只有在当时人没有予以排除,才被推定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体现出公司股东对于自身持有股权,可以进行自由转让.但如果在公司章程中,针对股权转让有额外规定,且额外规定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构成对股权转让的实质性静止时,章程中规定应被予以认可[2].如此既保证了股东股权的转让自由,同时维护了有限责任公司自身的封闭性.公司可以通过章程中赋予的相关权利,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加以约束,体现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地位.

(二)信托法依据

信托来源于英美法系,我国在公司法制定中,部分制度与规则借鉴了英美法系.当下学术界,部分观点认为,信托和公司都是财产所有者转移财产给产业的管理者,由管理者进行管理和使用的模式.信托规定在财产转移的过程中委托人可以自由选择受托人、受益人,同时享有撤销委托的权利.这与公司股东享有收益权、选举权以及重大决策权等十分相似.《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根据信托理念,股东为公司出资,二者之间形成了信托关系,而股东之间相互并不构成信托关系,法理上并不没有向其发送通知的义务,这就导致了法理和法條之间的矛盾.因此,可以将股权对外转让的通知义务交予公司,既保证了法理与法条保持一致,同时可以规避因优先购买权而产生的股东间纠纷.

(三)团体法依据

如果将公司视为一个团体,以公司成员作为公司存在的基础.公司股东以出资的方式,对公司进行物资投资,而公司中的成员付出响应的体力和智力劳动,也以不同形式,为公司积累了物资基础.从这个角度分析,公司虽然不像非营利团体一样是纯粹的人的结合体,但其同时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两种性质[3].股权转让的行为不仅关系到股东的个人利益,而且影响着公司的团体利益,从平衡个人利益与团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应该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

二、立法现状及研究解析

(一)立法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中有对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特殊权利进行过相关司法解释:(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而转让股权的,公司可以依法要求股东和股权受让人共同承担出资义务;(2)实际出资人要求公司变更股东时,需征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否则公司依法有权拒绝;(3)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的,经催缴无效的,公司有权利解除其股东资格.

(二)研究解析

现阶段,我国法条中对于公司在股权转让中应当承担的义务有相关明确规定,例如,公司应申请股东名册信息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强制转让时,公司负担受领人民法院的通知等.但是法条中遗漏的部分,有可能引发纠纷.

按照法条,公司在股权转让中就负责一些程序上的执行,例如工商变更登记,受领通知等,如果因公司行为某些行为,例如虚报股价,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受让方承受经济损失.这时如果受让人仅提出让公司对其进行赔偿,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股权转让金的最终流向是原来的股权持有人,并非公司,而且公司并无义务向股东以外的人提供财务相关材料.解释中提到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在经公司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间内缴纳和返还出资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股东资格,这表明公司有强制除名公司股东的权力.解释中提到,对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进行股权转让时,公司有权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履行出资义务.

三、相关建议

公司在股权转让的介入目前还属于“特殊情况”,但由于公司承担较多具体操作义务,同时公司在股权转让上相关权利有法理上的依据,因此,应当对公司在股权转让的实务权利及法律地位进一步加以明确.

基于信托模型,股东之间并不负有相互通知的义务,但股权变更需要得到公司其他股东的承认,因此,由公司成端股权转让信息的发布.同时,当公司执行对未在合理期间内缴纳和返还出资股东除名权力时,相关的信息发布工作应该由公司承担.依照自治法,如果股权转让不符合公司自治的相关规程,公司有权利拒绝.有时股东股权转让行为虽符合公司章程,但可能会给公司整体及未来发展带来较大损害是,依据团体法原则,公司可以予以拒绝[4].对于因公司提供错误信息导致股权转让纠纷的,因民事欺诈中未包含对第三方虚假陈述的规定,因此应当适用民法中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

参考文献:

[1]叶林.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法律地位[J].当代法学,2013,27 (02):66-75.

[2]尹航.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研究[D].吉林大学,2016.

[3]周海博.股权转让论[D].吉林大学,2009.

[4]白开荣.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研究[D].吉林大学,2011.

总结:这是一篇与股权转让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金融担保公司法律地位 摘 要:凡是担保对象为金融债权的担保我们都可以将其看做是金融担保,而当前我国有很多专门从事金融担保业务的中介机构,即金融担保公司,其为很多中小企。

2、 公司股权转让其法律效力 摘 要:本文主要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含义及形式进行介绍,并对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产生法律效力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关键词。

3、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权的法律效力与风险分析 摘 要: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房地产市场备受打击,针对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其面临的风险进行研究,能够最大限。

4、 股权二分论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摘要: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将股权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捆绑的研究模式,会在很多具体问题的解决方面留有理论遗漏。将财产权与人身权分离,不仅可以更好。

5、 简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效力 摘 要:《公司法》71条第4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为股东的意思自治预留了空间,但实践中因约定的条件多种多样,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各异。本文通过列。

6、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 摘要:《公司法》对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规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