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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案件论文范文 对完善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建议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论文范文 原创主题:刑事案件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02

对完善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建议是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刑事案件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刑事案件最少要判几年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摘 要:现行《关于依法 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通过案件体现了法的效率、公正、成本等价值,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保障.如今纷纷复杂的轻微刑事案件“浮出水面”,如果不对其进行完善,势必将违反法律的客观规律.本文认为就当前我国形势而言,认为首先应当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的受案范围,其次制定符合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期限,是解决轻微刑事案件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受案范围;处理期限

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7-0191-02

作者简介:庞晓(1990-),女,山东临沂人,青岛大学法学院2014级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诉讼法.

近年来高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对我国司法系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且现有的《关于依法 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不能满足其实务需要.正如贝卡里亚所说“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1]因此,当前我国亟需对《意见》进行完善,否则势必严重损害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的价值.本文认为,明确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的案件范围及条件是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重要前提;科学合理的处理期限是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根本保障.

一、明确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案件范围及条件

轻微刑事案件仅仅依靠检察机关的力量,推行整个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是不足的,只在检察环节快速处理更是不够的.[2]所以,本文认为应当通过立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的法规,将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程序直接纳入刑诉法的调整范畴.这种通过立法的形式强有力的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使各级 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遵从法律规定,运用该程序处理案件,但前提是必须明确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的案件范围及条件:

(一)完善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案件范围的条件

立法机关在《意见》规定轻微刑事案件 理的条件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具体明确规定案件属于受案范围的条件.如果立法规定的过于模糊或宽泛,司法机关对案件是否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判断不定,为避免违反程序法的规定和提高办案的诉讼效率,通常把案件归为轻微刑事案件使用快速审理程序处理,这样将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建议立法机关应当:

1.明确规定轻微刑事案件“简单”的标准

本文认为“案件简单”首先应当符合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侦查机关不延期侦查、检察机关不退回 机关侦查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犯罪事实和证据不存疑且可以作为判案依据;犯罪情节轻微但不能免于起诉的案件等,立法机关应当规定这些标准应当具体达到何种程度.

2.明确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每个案件必会涉及事实和证据,轻微刑事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的认定标准是否是一致?何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判断标准,《意见》未规定,是其存在的缺陷.这不但给司法机关在实践中造成判断标准不一,而且会导致同样的案件受到不同的法律制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此,本文认为,为了达到快速处理程序的目的,立法机关应当对认定轻微刑事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有特殊规定,但是不能超越基本法规定的精神原则来认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的标准.

(二)合理扩大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的案件范围

我国每年各个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都超过了法院的承载量,并且轻微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案件快速处理程序就显得极其重要.因此,立法上有必要制定严格的条件合理扩大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的案件范围.如就扩大有期徒刑的期限而言,本文认为建议立法机关通过扩大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认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简单等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下的案件,也能使用快速处理程序,这样会大大缩短整个案件诉讼时间,不仅提高了案件的诉讼效率,而且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快受到法律制裁,维护社会安宁.

二、制定符合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期限

《意见》规定了轻微刑事案件的期限,但规定的过于原则,导致在实务中难以实施.如最早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的是罗湖区,罗湖区公检法三机关在总结实践中的办案经验基础上,自行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法》,其中对各部门办案期限作了和《意见》不同的规定.[3]因此,本文认为我国立法机关应根据《意见》规定,来制定或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中 机关侦查期限及人民法院的审判期限.

(一)明确规定 机关在侦查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处理期限

根据 机关在实践中的现状,如果侦查期限过宽,侦查人员不能及时的侦查终结案件,导致案件不能快速的进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侦查期限过窄,将会导致侦查人员在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等情况下立案或者不立案,因此,可能造成无辜之人受到法律追究,有罪之人逃避

法律制裁.所以,本文建议立法机关制定合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实现案件快速审理的重要根源,也是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因此,建议 机关在侦查轻微刑事案件,对当场抓获犯罪分子并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案件;案件事实、证据证明犯罪分子侵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且其被抓获等案件, 机关应当在3日内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其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轻微刑事案件, 机关应当在7日内移送审查起诉. 机关申请检察机关批捕犯罪嫌疑人的,建议 机关应当在3日申请,至迟应当在5日申请.

(二)完善检察机关在审查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处理期限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是否提起公诉,是轻微刑事案件使用快速处理程序审判前的重要环节,同时决定着案件审理速度.因此,立法机关应当明确合理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轻微刑事的快速处理期限.根据《意见》可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只规定了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批捕和审查起诉的决定的期限,且规定的笼统、不全面.所以,本文建议对不需要批准逮捕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直接由人民检察院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在3日内侦查完毕事实、证据等,至迟不得超过5日且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废除检察机关因办案任务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而规定的在30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目的是为了防止检察机关推诿轻微刑事案件使用快速处理程序,而导致的快速处理程序不能有效的解决我国案件积压的现象以及不能提高案件诉讼效率.

(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期限

人民法院是对轻微刑事案件使用快速处理程序的最后一步,合理的审理期限是案件速审的关键所在.因此,本文建议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且案件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立案到判决应当在5日内作出,至迟7日内作出判决;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但是案件事实需要侦查机关侦查的,人民法院应当在10日内作出判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决定受理且不需要补充侦查或者不需要退回侦查的案件,法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轻微刑事案件,但是案件需要退回补充侦查或者检察机关主动提出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退回检察机关转为普通案件审理.

[参考文献]

[1][意]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56.

[2]梦昭文,邱伯友,胡崇安.轻微刑事案件 理的现状分析[J].检察理论和实践,2010(3).

[3]陈丹.罗湖区快速审理案件中止原因及对策[J].法制和经济,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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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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