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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移支付论文范文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效力外溢性分析相关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分类:技师论文 原创主题:转移支付论文 更新时间:2024-03-12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效力外溢性分析是关于转移支付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财政转移支付是什么意思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摘 要]福利型国家、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推动并促进公民发现隐藏在政府间财政转移支出行为所涵摄的宽泛公共利益之下的对个人权益的损益.这种传统的内部行政行为已经突破了其效力圆周,作用于每个纳税人身上.随着对体制内监督的强化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警醒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呼唤行政监督内化到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领域.

[关键词]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公民权益;公共利益

[DOI]1013939/jcnkizgsc201807064

1前言

考察各国情况可知,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均对政府进行分级管理,并不存在任何一种税收机制能保障 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上下级政府之间财政收入能力和支出需求的平衡.另外由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差异,同级政府之间也会产生上述不平衡.以转移支付的对象为标准,可以将财政转移支付划分为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和非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其中非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又成为行政补贴,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本文仅研究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徐阳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因此,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平衡财政、实现社会公平不可或缺的制度.

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基本确立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至今,转移支付资金已经成为 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但是,目前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并没有实现制度设计之初的目的即地区间财政平衡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甚至更进一步拉大了各地区间的差距,加剧了贫富间、区域间的矛盾,损害了公民的权益.究其原因,有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和立法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经济学、财政学已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广泛研究,而笔者关注的是作为一种政府行为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其行为的性质、对于公民权利的损益成为本文的研究重点.

2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行为的性质分析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指國家为了特定的法律和政策目标,依据严格的法律权限和法定程序,将国家财政资金在上下级政府或者同级政府之间进行分配的活动.徐阳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它按照分配对象可以分为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即 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即同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另按照转移支付的方式可以分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特殊性转移支付.有的学者表述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但是根据两种方式针对的情况和目的的不同,笔者认为划分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特殊性转移支付更加贴切.后文中提到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属于财力性转移支付.徐阳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04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达到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对存在财力缺口的地区给予的补助,该项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自主安排使用”.而特殊性转移支付,是指“ 政府为了实施其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地方政府代行一些 政府职能进行补偿设立的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虽然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有多级支付主体和接受主体,又存在两种不同的转移方式,但同样作为政府行为,它们有着共同的内部行政行为属性.

21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行为的行政权能要素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对特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特定事项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具备行政权能要素,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行政权能是主体范围最大化的行政行为资格性要件,它体现了两方面的要求:就行为主体而言,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或“行政主体分解、确定的行政机构”;就权能而言,是指权力的性质.叶必丰行政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支付主体和接受主体.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关系还存在决定主体,但是由于作出决定的权力机关的行为不属于行政法的规制范围,所以在此处不予考虑由于转移支付是通过逐级传递式的方式实现全国财力的平衡,接受方就包括各级政府部门.而支付方是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财政转移支付预算中,有权依法决定或者批准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各级政府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的 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徐阳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即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而各级财政部门依法承担着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符合具体行政行为对主体的要求.

但是,行政主体并不完全等同于行政权能,关键还是其享有权力的性质.任何行为背后都体现着主体的权力或者权利,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作为财政资金分配行为,它体现了宫泽俊义所定义的“为执行国家的财政作用所必需的财政权”这一国家权力.这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财政部门在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方面享有的权力性质是什么?作为行政主体,它的行政权和财政权是什么关系?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既可以看成公民以税款或者其他财产让渡为代价换取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契约,又可以体现为公民以让渡某些个人权利为代价换取享有国家权力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的服务的状态.财政权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仅是从不同角度对国家权力的理解,但目的却是一样的.以上三个机关的运作依赖于财政资金的分配,那么,作为财政资金配置权的财政权就贯穿或者内化到了这三个机关的权力行使和日常工作中,即财政权所含的财政立法权、财政执行权和财政监督权分别进入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中,而其中财政执行权就归属于行政机关.事实上,往往是根据行政职权配置财政资金,而职权的实际履行也必然伴随着资金的支出.因此,可以说行政权内设了财政执行权和行政职权,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就是行使行政权的行为.

22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行为的内部法律效果要素

具体行政行为依主体和法律效果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划分的标准有主体标准说、作用对象标准说、隶属关系标准说、事务关系标准说、影响标准说、混合标准说和行为—权力说.胡建淼研究了这些标准的利弊后,认为两者的划分采取以主体为主、法律效果为辅的标准比较妥当.笔者也更赞同这种划分.胡建淼行政行为基本范畴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就主体方面而言,从前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都是政府部门,符合内部行政行为存在于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之间的要求.至于法律效果方面,通过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两种方式的分析来说明.财力性转移支付针对下级政府的财力已经不能维持或者不足以支持其提供和其他地区近似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情况,而特殊性转移支付大致分为三种情况即要求政府加大对某些项目的投入并提供财政支持,对地方外溢型项目投入进行专项补助或委托地方政府行使 政府的职能并安排资金支持.两者涉及和影响的都是内部管理中接受方履行职权的能力和范围.因此,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应当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的范畴.

总结:该文是关于转移支付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参考文献:

1、 政府间转移支付对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影响 摘要: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众多学者对其中的原因和现象进行了实证和理论研究。本文通过对转移支。

2、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摘 要]伴随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力度亦逐步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的金额和比例持续提高,专项转移支付事项与。

3、 财政转移支付推动西部地区社会均衡成效分析 摘要: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优先支持西部地区各类经济社会项目发展,并将促进地区间的均衡发展作为中央财政转移。

4、 财政转移支付对县域财政均等化影响 [提要] 随着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业务的全球化发展,国际货代企业也大批量的应运而生。国际货代企业在十几年的蓬勃发展中,面临诸多的风险,尤其21世纪。

5、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绩效和监督制度 摘要: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庞大,占财政预算比重高,但其运行却存在着随意性强、效率低下、制度化程度和透明度低、绩效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以及法制不。

6、 新时期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 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是以集权与分权划分为核心的社会政治组织联系。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是否融洽直接关乎着政府的运行效率。财政的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