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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虚拟财产论文 更新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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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网络虚拟财产伴随互联网的发展应运而生,因其具有一定“财产性”,近来有关虚拟财产的纠纷逐年增加.目前,我国并未对虚拟财产形成统一的认识,但虚拟财产及其面临的困境已经影响到网络空间安全与实体经济秩序.因此,应当从法律层面对虚拟财产进行界定并加以保护.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困境;界定;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8-0242-01

作者简介:郝雨峰(1990-),男,湖北黄石人,辽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在读.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界定

关于虚拟财产的概念,学术界仍没有形成一致的主张.部分学者支持广义说,主张“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的具有个人专属性和财产性的一切虚拟物,例如网络游戏、虚拟装备、虚拟货币、电子邮箱及通讯账号等;另一部分学者则支持狭义说,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仅指网络游戏中产生的、具备现实交易可能性的网络虚拟物.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狭义说因仅仅针对网络游戏的定义,面上过于狭窄,而广义说更加符合发展需要.在此,笔者也认为将电子邮件、社交软件通讯账号等其他同样具有虚拟财产特性的物排除在外,不仅不利于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所有人及使用人的权益,而且不利于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发展困境

(一)虚拟财产的价值确定难题

“虚拟性”是网络虚拟财产的重要特征,也正是因为其非实体性,使得其价值确定具有一定的难度.目前,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网络服务商进行官方定价,该方式下,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一般都会有明码标价,并且会根据玩家数量、好评度、等级等作为定价参考;另一种是根据玩家的私下交易来确定,也就是说由玩家根据虚拟财产的市场需求来自行达成的价格.鉴于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因此针对虚拟财产的价值确定问题学术界以及实务界都无统一标准.

(二)诉讼主体难以确定

诉讼主体难以确定问题包括两个方面:1.第三人侵权问题,很多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填写的个人资料数据都是不真实的,当权益纠纷出现时,由于不能正确确定行为人的身份情况,往往会出现诉讼主体不适格、管辖权无法确定、案件无法受理的情况.2.网络运营商侵权问题,随着运营商停止、中断,往往会引发与用户间的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这些网络虚拟财产倾注了用户大量的心血或金钱,在运营商单方终止解散后,用户该向谁维权就成了难题.

三、构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

(一)权益主张有据可查

在虚拟财产法律规制的问题上,学者们大致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是将虚拟财产纳入民法的财产保护范围,二是对虚拟财产进行单行立法.从长远来看,单行立法的方式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权更有利,但从我国当前对虚拟财产的认识以及保护的力度来看,通过单行立法的方式进行保护并不现实.比较切合实际的做法便是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将虚拟财产的保护归入现行法的保护范围.司法解释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更简便快捷、易施行,对虚拟财产的立法保护来说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二)构建虚拟财产合理价值评估机制

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考量因素涉及三个方面:1.用户在该服务中投进的精力、金钱;2.后台网络服务商维护程序所耗费的成本;3.该虚拟财产的市场欢迎度.有关部门在进行立法规制时,可以把以上三方面的因素作为参考,制定合理的价值评估标准,这样,用户的虚拟财产遭受侵害时,不仅维权损失有据可查,也可依据该标准获得具体的赔偿金额.

(三)实名信息注册制度

用户使用虚假的注册资料进行注册,导致的最大诉讼难题便是侵权主体不好确定,侵权责任难以追究.针对该难题,韩国以及欧美国家采取了较为普遍的做法——网络实名制.通过实名注册制度,使得每个用户的ID信息具有真实性,这样对于解决诉讼主体不适格、诉讼管辖无法确定等问题无疑是有利的.未来中国在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保护中,也可以参照实名制的做法,以此更好地维护虚拟财产安全.

(四)网络运营商配合取证原则

“取证难”是虚拟财产纠纷诉讼胜诉的重大阻碍,一方面是因为该类案件证据存在方式具有特殊性,另一方面是因为诉讼主体不具有取证的技术条件.针对这一现实问题,在不侵犯网络服务商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以规定服务商的配合取证义务,以此来平衡取证能力不均衡的问题.

(五)加强对网络运营商的监管力度

近来,我国频频发生的虚拟财产盗窃案件,与网络监管不力也有着重大关系.一方面用户维权意识薄弱,针对QQ盗号、小额游戏装备盗窃等情况不主动维权,大多以自认倒霉的态度不了了之;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对网络服务商的监管打击力度欠缺.绿色、稳定的网络环境不仅有利于用户的正常使用,也影响着整个网络空间的顺利发展.因此,需要网络监管相关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让无型的网络自我调节与有形的政府监管相互结合,打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

虚拟财产的安全问题,已经关系到网络空间未来的发展,为了避免更多纠纷的产生,应尽快出台有关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完善相应的保护体系,以此更好的保护用户的财产安全,同时推动互联网朝着更有利的方向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陶信平,刘志仁.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J].政治与法律,2007.

[2]陈雷.网络虚似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法律保护[D].复旦大学,2012.

[3]林旭霞.虚拟财产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总结:这篇虚拟财产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参考文献:

1、 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保护 摘 要:本文主要从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以及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方面切入,分析主要问题并且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为虚拟财产的现行保护机制提供积极的建议。。

2、 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 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用户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网络虚拟财产也愈发受到了大家的关注。随着2017年的《民法总则》的通过,虚。

3、 我国网络虚拟财产刑法保护 摘要:在大数据背景下,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案件愈来愈多。网络虚拟财产是否纳入刑法保护也成为众多学者关系的问题。对网络。

4、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法律制度构建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逐渐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问题的探讨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文章从在考察世界各国立法例。

5、 网络时代隐私权其法律保护 隐私权是公民为了对自身人格进行保护而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在网络时代下,隐私权的性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关部门要结合网络时代的特征对隐私权法律保护。